仙桃法院開啟集中執行“烈焰”行動
10月18日早上8點30分,仙桃法院60名干警火速出發,奔赴仙桃各地開展新一輪的集中執行活動。
執行首站,干警們來到仙桃市某大型超市開展強制騰退工作。
自2006年4月起,仙桃市某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將位于該市某大型超市一樓大廳西側場地出租給杜某用于藥品經營,約定杜某向公司繳納租金至2017年4月26日。2017年3月16日,該公司向杜某發出合同到期解除的通知,并告知其應于2017年4月26日之前做好相關繳柜事宜。但杜某以解除合同導致其前期裝潢受損為由拒不辦理繳柜手續并占用租賃場地至今。該公司按法定程序向仙桃法院起訴后,法院判決杜某在判決生效后十日內騰退場地返還給該公司并支付場地占用費51204元。
約定騰退期限屆滿后,杜某仍正常經營拒不騰退。為維護商場正常經營秩序,2018年8月23日,該公司向仙桃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案件立案后,執行干警依程序向杜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及報告財產令,并通過網絡及現場調查杜某的銀行存款及不動產財產信息,向其下達了“最后通牒”:若10月15日之前不騰退完畢,法院將進行強制騰退。
鑒于杜某對法院警告置若罔聞,藐視司法權威,執行干警火速出擊,當場向杜某宣讀了騰退裁定書。在仙桃市公證處、仙桃市市場經營管理局工作人員、社區網格員、媒體記者等見證下,執行干警依法對杜某所租賃的商鋪進行強制騰退。鑒于騰退的物品均為藥品,執行干警在騰退前對藥品進行登記造冊分類安放,并按照相關藥品儲存規定將藥品放置指定位置進行封存。經過半小時的努力,騰退工作圓滿結束。
自漢江兩級法院強制集中執行“烈焰”行動開展以來,仙桃法院嚴格按照上級法院工作部署,在做好“基本解決執行難”第三方評估迎檢準備工作的同時,持續加大對涉民生、涉金融案件長期未結案件的打擊力度,僅在8月8日的集中執行活動中就對53名失信被執行人依法拘留,取得了歷史性戰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