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法院“獵賴”行動首戰告捷
作者: 洪麗萍 發布時間:2019-01-07 訪問次數:6226
1月4日上午10時許,大冶市公安局將一名剛抓獲的“老賴”正式交接給大冶法院,大冶法院法警將“老賴”帶上警車,呼嘯而去。
這是大冶市法院、公安聯席會商會議精神和部署后,首個逮到的“老賴”。
2018年12月28日,大冶市公局巡警大隊開展“獵賴”行動實施方案出臺,從2019年元月1日開始,開展為期3個月的“獵賴”行動,由巡警大隊大隊長吳勇任行動組組長。吳勇隊長介紹,他們根據大冶法院提供的400多名“老賴”名單,逐個進行研判分析、布控,很快多名“老賴”進入布控范圍。當日上午巡邏民警鎖定駕車潛回大冶的曹某,立即出警抓獲。隱匿多年的曹某沒想到被公安民警逮住,竟然是因為他拒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退還投資款義務。
曹某是大冶人,其與石某合伙投資銅礦,因投資不成功,經雙方協商,曹某同意退還石某投資款65萬元,后曹某僅退還2萬元。石某訴至法院,大冶法院2011年10月下達民事調解書,曹某應返還石某投資款63萬元,定于2012年6月30日前付清。該案進入執行程序后,大冶法院窮盡執行措施,但曹某蹤影全無。在“獵賴”行動中,曹某被公安一舉抓獲。當日,大冶法院對曹某依法予以司法拘留。據他本人交待,其在山西有債權,負責此案的執行員吳風炎表示,他們將繼續深挖執行線索,努力執畢案件。
文章出處: 省高院宣傳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