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暖人心 為民解憂辦實事
為深入開展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活動,全省法院積極踐行為群眾辦實事的服務理念。國家司法救助作為貫徹以人民為中心、落實司法為民的重要舉措是司法機關踐行“我為群眾辦實事”的重要體現。
司法救助 為民辦實事
近日,荊州市松滋法院對一起特殊的贍養糾紛案開展了司法救助。
2021年6月,松滋法院受理了一起特殊的贍養糾紛案件。原告李某某夫婦1979年結婚,婚后至今未生育子女。1991年,5歲的侄女因父母外出打工,無人照料,夫婦二人便照顧侄女并將戶口也遷至夫婦名下 。1998年開始,侄女外出務工,很少回家。現兩夫婦年事已高,體弱多病且無經濟來源,特訴至法院要求侄女履行贍養義務。
承辦法官在了解案情經過后,實地到老人居住地走訪,并向李某某夫婦所在的村委調查核實。通過實地走訪后,了解到李某某夫婦在照顧侄女期間,雖已達到收養關系的實質要件,但未按規定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辦理收養手續,收養行為應為無效。因此,侄女對李某某夫婦并無贍養義務。加之因侄女的女兒身患多重殘疾致貧,系低保貧困戶,也無能力對李某某夫婦給予幫扶。經過審理,法院駁回了李某某夫婦的訴訟請求。
法院考慮到李某某夫婦已年邁且無經濟來源,后期的生活確實存在困難,李某某夫婦的情況符合司法救助條件,松滋法院決定對李某某夫婦進行司法救助。目前救助申請手續已經完成審批,辦理完支付手續后10000元司法救助金就能送到李某某夫婦的手中。
司法救助 為民送溫暖
近日,黃岡市蘄春法院對一起交通事故糾紛案開展了司法救助。
2018年,吳某某駕駛摩托車時,被一輛客車撞倒在地,后被送往醫院搶救治療。經鑒定,吳某某植物狀態傷殘程度評為I(1)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黃岡市蘄春法院法院判決某保險公司和肇事司機王某應支付賠償款共計160余萬元,判決生效后,保險公司支付了相應賠償款,目前已全部用于吳某某醫療費和康復費用,肇事司機王某卻未按時足額履行義務,經查,其名下無財產可供執行。
吳某某早年離婚,膝下還有兩個未成年子女需要教育和撫養,其父親患有食道癌,正在醫院住院治療;其母親現已年邁,無生活來源,巨大的家庭開支讓吳某某一家的生活難以為繼。因此,申請人吳某某的母親李某一家向法院提出司法救助申請。
承辦法官經審理后,組織合議庭進行評議,認為吳某某一家生活狀況符合司法救助條件,作出了國家司法救助決定,落實了國家司法救助金。
申請人吳某某母親表示這筆救助金猶如雪中送炭,讓他們一家重拾生活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