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中院調結涉房屋繼承家事糾紛案
近日,一起涉鄂州市葛店鎮、武漢市左嶺新城兩處房屋,一家三代人對簿公堂的繼承糾紛,在承辦法官的不懈努力下,終于達成了調解的結果,順利結案。
2017年9月底,被繼承人陳老漢在病床前對家人口述遺愿,意將名下兩處房屋給孫女小花、孫子小新,并一再囑托家人不要為分家產扯皮。但陳老漢剛一病故,其家人即因該兩處房屋繼承發生糾紛。小花、小新將陳老漢法定繼承人訴到法院,要求法院判決確認陳老漢名下兩套房屋的二分之一是陳老漢的遺產,并由其繼承。
法庭上,小花、小新拿出了三份錄音,原來,在陳老漢口述遺愿時,小花用手機悄悄錄了音。經審理,一審法院認為,兩套房屋為陳老漢與老伴的共同財產,陳老漢的遺產為兩套房屋的一半。但小花提供的錄音遺囑形式不合法:采取隱蔽形式,未經被繼承人同意,且沒有見證人見證。故判決該兩套房屋的二分之一屬于陳老漢的遺產,但未支持小花要求繼承房屋的訴訟請求。小花、小新上訴至鄂州中院,要求支持其訴請。
承辦法官閱卷后,發現訴爭房屋所處地區城鎮化進程很快,房屋價值較高,利益面前原本平靜的家庭生活逐漸波瀾四起,而老漢的離世,使得家庭懸于一線的平衡被徹底打破。
果不其然,二審庭審中雙方劍拔弩張,互不相讓。庭后,考慮到兩套房屋各得二分之一在居住和處置中的不便,而且葛店的房屋小花、小新已經居住多年,左嶺的電梯房更便于腿腳不便的奶奶生活,承辦法官在庭后提出左嶺的房屋歸小新、小花的奶奶、姑姑、伯伯,葛店的房屋歸小花、小新,得左嶺房屋的一方給另一方提供經濟補償,雙方一時不能厘清各自的經濟利益和家庭關系,暫時未能達成調解。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調解工作也不可能三言兩語就成功。盡管調解過程中雙方均提出了房產外的其他事項的爭議,也反復多次擺出“隨便你們怎么判”的消極態度,但辦案法官沒有輕易放棄,而是從遺囑的法定形式要求,陳老漢遺愿的實現與家庭關系長遠考慮等方面做雙方的工作,將爭議核心聚攏到了經濟補償。適時與當事人通過面對面、微信、電話等方式做工作,并反復動員雙方代理律師做工作,尋求他們對家事案件調解工作的支持。
2018年6月20日上午,雙方如約來到法院。因為此前的充分協商與鋪墊工作,調解協議簽署的很順利,法院亦當場制發了調解書。至此,一場劍拔弩張的家庭矛盾終于得到了化解。(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