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全國法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推薦對象公示
發布時間:2021-11-05 訪問次數:8974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做好2021年度全國法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活動的通知》精神,經逐級民主推薦和認真審核,并經省法院黨組集體研究,現將全國法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推薦對象予以公示。
公示時間:2021年11月5日至2021年11月11日。公示期間,可通過短信、電話、書面舉報等方式向省法院政治部反映情況。反映情況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應提供具體事實和線索。為便于組織調查核實,反映問題的同志請署(報)真實單位和姓名。
舉報電話:13628687598 027-87220138
附:2021年度全國法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推薦對象公示名單
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1年11月5日
2021年度全國法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推薦對象公示名單
一、全國法院先進集體推薦對象(7個)
1、大冶市人民法院殷祖人民法庭
2、襄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
3、荊州市沙市區人民法院立案庭
4、鄖西縣人民法院香口人民法庭
5、荊門市掇刀區人民法院城南人民法庭
6、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
7、宣恩縣人民法院李家河人民法庭
二、全國法院先進個人推薦對象(8名)
1、聶南山 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綜合處干部
2、魯曉敏 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信息技術處副處長
3、丁 鵬 云夢縣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隊大隊長
4、明延發 鄂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5、周 欣 黃岡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一庭法官助理
6、雷姣姣(女)隨州市曾都區人民法院何店人民法庭庭長
7、張 茂 漢江中級人民法院辦公室法官助理
8、金 紅(女)襄陽鐵路運輸法院綜合審判庭庭長
編輯: 柯學文 陸明
文章出處: 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