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熄滅了一場持續燒了兩年的“大火”
發布時間:2024-07-27 訪問次數:245
“法官,謝謝你,這件事一解決我的小賣部就能早點開業了。我們也不會再互相置氣了,以后該串門串門,遇到事還是互相幫助的鄰居。”隨著調解協議的簽訂,一起由意外火災引起的鄰里矛盾糾紛終于解決了。
2022年6月11日晚,家住湖北省宣恩縣曉關侗族鄉張官村的陳大伯家北側用于熏烤臘肉的炕肉間意外起火,事故同時造成鄰居周阿姨的小賣部(升東超市)連屋帶貨燒毀。火災發生后,雙方在村調解委員會調解下簽訂了賠償協議以及補充協議,約定陳大伯負責恢復周阿姨49平方米的房屋,施工完成后交付于周阿姨使用。
圖為2022年6月11日晚,陳大伯家火災現場。
在火災發生后的兩年內,周阿姨與陳大伯因房屋修繕交付問題一直未達成一致意見,兩家時常因此爭吵。距離大火澆滅已有兩年的時間,雙方心中的怒火卻一直未能熄滅。2024年,周阿姨更是向宣恩縣人民法院提交訴狀,狀告陳大伯未能將房屋恢復原狀,請求維護自身利益。
2024年7月11日清晨,承辦法官黃婷邀請原被告雙方以及綜治中心干部到恢復修繕后的小賣部現場勘驗。
黃婷與綜治中心干部核對賠償協議及施工圖。
了解相關情況后,承辦法官黃婷邀請原被告雙方來到村委會進行現場調解。考慮到原被告雙方一直對按原狀修繕完工有異議,黃婷提出一個折中的辦法,即小賣部房屋建筑已大體完工,恢復到原來的模樣確有困難,但長期閑置也會影響周阿姨的生意,對于存在的卷閘門使用不便等小問題,可以考慮由陳大伯折價現金賠償。
黃婷邀請原被告雙方來到村委會進行現場調解。
最終,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陳大伯也在現場將3000元賠償金交付到了周阿姨手里。這場持續兩年的鄰里糾紛得以徹底化解,雙方心中的怒火也被成功“澆滅”。
雙方簽訂調解協議。
編輯: 鄧昭玲 曹波
文章出處: 最高人民法院、宣恩縣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