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贏”商(8)| 全省首家!“十堰市破產管理人協會專業調解委員會及危困企業識別挽救中心”掛牌
5月9日,十堰市舉辦破產管理人協會專業調解委員會成立大會,現場為“十堰市破產管理人協會專業調解委員會”“危困企業識別挽救中心”揭牌。
十堰市破產管理人協會專業調解委員會成立及危困企業識別挽救中心掛牌,標志著十堰市破產審判工作在訴源治理以及精準識別、有效救助危困企業方面取得了突破性進展。專業調解委員會的成立將極大地調動管理人辦理“無產可破”案件的積極性并協助中院在破產案件審判過程中提高司法效率,節約司法資源。
據了解,十堰市破產管理人協會專業調解委員會自提議設立到公開選聘45名專業調解員,共歷時近6個月時間,是全國范圍內首個由破產管理人協會自主設立、專門聚焦于破產糾紛調解的組織,也是十堰市拓寬破產審判訴源治理渠道、積極探索涉企糾紛多元化解、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重大開創性舉措,下一步將在推動矛盾糾紛源頭化解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專業調解委員會正式啟動運作后,十堰中院受理的破產衍生訴訟及其他相關訴訟案件,將通過人民法院調解平臺向專業調解委員會推送。同時,危困企業識別挽救中心將充分發揮破產制度對中小微企業的保護功能,及時甄別出具有拯救價值和可能性的危困企業,建立必要的庭前引導、協調制度,依法導入庭外和解、庭外重組、庭內預重整、重整程序,引導企業盡早把握企業挽救時機,從源頭上降低生產要素優化組合和市場資源重新配置的選擇成本。
設立專業調解委員會和危困企業識別挽救中心,是十堰法院助力法治化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更是人民法院促進預重整制度規范化的積極探索。通過充分發揮專業調解委員會在預防和化解糾紛中的行業優勢、職業優勢和實踐優勢,將實現高質效破產審判工作、聯調聯動多元解紛機制和創新訴源治理機制有機結合,為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對人民法院形成資源聚合、便捷高效的辦理破產新模式,提升“僵尸企業”出清、危困企業“挽救”效能,增強社會資源、市場資源配置等方面有重大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