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成等8人涉黑案在通城法院公開宣判
作者: 程雋 發布時間:2018-12-29 訪問次數:11860
12月28日上午9時,李成、張國棟、吳亞洲等8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一案在通城縣人民人民法院公開宣判。
經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李成、張國棟等人聚集組織成員實施一系列尋釁滋事、故意傷害、開賭護賭、放高利貸、非法拘禁、暴力討債、站排場等違法犯罪活動聚斂錢財,指揮組織成員攜帶管制刀具擾亂網吧、學校等場所的正常經營、教學秩序,安排未成年組織成員在城區內與他人械斗、損毀他人財物,持刀棍在街道上公然追砍他人,手段兇狠、不計后果,欺壓、殘害群眾,導致多人受傷、財產損失。
經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李成伙同多人形成較為穩定的犯罪組織,該組織人數眾多,有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干成員固定,分工明確,并且有組織的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實施了大量的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稱霸一方,嚴重破壞經濟和社會生活秩序,給當地造成惡劣社會影響,該犯罪組織依法認定為黑社會性質組織。
通城縣人民法院綜合考量各被告人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對組織者、領導者李成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參與者張國棟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九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十萬元,罰金人民幣一萬元;對其余參與者6人分別判處四年六個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相應罰金。
文章出處: 省高院宣傳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