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02 湖北省法院印發《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對涉企案件實行經濟影響評估的暫行規定》的通知,在全國法院首創涉企案件經濟影響評估制度。
2020.07.10 湖北省法院《涉企案件經濟影響評估制度》獲評由省委網信辦指導、湖北日報傳媒集團主辦的“楚治”首屆“湖北社會治理創新十佳案例”。
2020.07.22 湖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就“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進行專題詢問。省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游勸榮現場應詢,表示要把涉企案件經濟影響評估制度落到實處。
2020.09.02 湖北省法院辦公室發出《關于認真做好涉企案件經濟影響評估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級法院嚴格按照2020年1月省法院《關于對涉企案件實行經濟影響評估的暫行規定》第三條的規定,對受理的涉企案件開展經濟影響評估工作,全程書面留痕,并將評估情況納入涉企案件評查范圍。
2020.12.29 湖北省法院召開落實“涉企案件經濟影響評估制度”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典型案例發布會,發布了落實涉企案件經濟影響評估制度的典型案例20個,其中正面案例17個、負面案例3個,涉企案件經濟影響評估典型案例發布受到時任省委書記應勇同志批示肯定。
2021.03.23 湖北省法院召開“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提升年”專項活動新聞發布會,明確在2021年全省法院開展的“提升年”活動中,將“深化涉企案件經濟影響評估制度,實現評估的科學、規范和準確”納入重點工作任務。
2021.04.29 湖北省法院“以涉企案件經濟影響評估制度為抓手 著力推進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實施涉企案件經濟影響評估制度”,鄂州中院“制定‘1+7’審判指引 推進涉企案件內控管理”等兩件案件入選湖北省2020年度“法治化營商環境創新案例”。
2021.04.29 湖北省人民政府召開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第四場新聞發布會(法院專場)。會上,省法院發布了落實涉企案件經濟影響評估制度成效等4個法治化營商環境“紅黑榜”典型案例。
2021.07.07 湖北省法院出臺《湖北法院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工作考核辦法(試行)》《湖北法院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工作評分細則(試行)》,將“落實涉企案件經濟影響評估”作為考評重點工作。
2021.09.26-09.28 湖北省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游勸榮在湖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上作《關于加強市場主體司法保護和服務情況的報告》,并接受人大常委會專題詢問,表示將通過嚴格實施涉企案件經濟影響評估制度等多項措施,依法平等保護中小民營企業的產權和合法權益。
2021.08-2021.11 以涉企案件經濟影響評估制度為基礎,湖北省法院分別配套制定刑事、民事(破產)、行政審判及執行領域服務法治化營商環境的工作指引,從宏觀政策和微觀操作層面提出依法保護企業和企業家權益的明確要求和具體指導。
2022.01.02 涉企案件經濟影響評估入選2021年度“營商環境建設六大正面典型”,被湖北省委推廣到行政執法領域全面試行。
2022.02.09 湖北省法院通報了涉企案件經濟影響評估制度落實不到位等4起服務保護營商環境建設不力的負面案例。
2022.02.21 湖北省法院召開“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持續深化年”專項活動新聞發布會,明確在2022年全省法院開展的“持續深化年”活動中,將“全面推動涉企案件經濟影響評估制度案件化、規范化、程序化、信息化”納入重點工作任務。
2022.5.30 人民日報發文關注湖北法院探索涉企案件經濟影響評估制度。
2022.02-2022.10 湖北省法院領導班子帶隊赴全省中基層法院開展拉練檢查活動,針對各級法院在落實涉企案件經濟影響評估制度等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聚焦癥結、深挖根源,動真碰硬、狠抓整改;并將涉企案件經濟影響評估制度的案件化、規范化、程序化、信息化作為整改督導和驗收評估的重點內容,推動整改落到實處。
2022.10.17 湖北省法院修訂《湖北法院2022年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工作評分細則(試行)》,將“全面推動涉企案件經濟影響評估制度案件化、規范化、程序化、信息化”作為考評重點工作。
2022.11 涉企案件評估經濟影響制度入選省委政法委組織推選的湖北省政法改革十大典型案例。
2022.11 湖北法院涉企案件監管中心建成并投入運行,實現涉企案件經濟影響評估制度案件化、程序化、信息化、規范化。截至2022年11月,全省法院涉企案件在線評估率達到91.67%。
2022.12.29 湖北省法院召開“關于進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十條舉措”新聞發布會,將“全面剛性落實涉企案件經濟影響評估制度”作為首要舉措。同時,發布有效落實涉企案件經濟影響評估制度等降低市場主體制度性交易成本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十大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