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軍濤,女,1977年11月出生,漢族,1999年7月參加法院工作,歷任書記員、助理審判員、審判員,現任天門市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董軍濤同志一直工作在民事審判一線,優質高效地審結了大量民事案件,案件質效指標在全院名列前茅,工作業績突出,曾先后被授予全國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先進個人、湖北省漢江中級人民法院“辦案標兵”、天門市“十佳政法干警”、天門市“優秀共產黨員”,還兩次被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記個人二等功。
“一心為民好法官”——當事人這樣說
民事法官成天面對的是家長里短、哭哭啼啼甚至尋死覓活,沒有愛心善心就不能對當事人將心比心,也不會有為當事人解決矛盾糾紛的熱心和耐心。董軍濤在多年的辦案中,接觸了形形色色的當事人,對此深有體會。她相信法律規范能評判是非曲直,但愛心善心更能感天憾地、化解隔閡。她努力讓自己成為一名不失威嚴、充滿溫情、富有愛心的好法官,讓那些人生和家庭滿是傷痕和不如意的當事人,體會到法律的溫度和法官的溫情。
她曾經審理了這樣一起生命權糾紛案件,12歲的留守兒童小波服毒自殺了,死在其寄養的李某家。小波父母長年在外經商,聽說李某曾經擔任過民辦教師,專門在家里負責照顧和看管留守的孩子,就將小波交給李某后外出。當不幸發生后,小波的父母無法接受這樣的事實,他們認為花了錢讓李某照顧孩子,李某卻沒有盡責,一怒之下將李某告上了法庭,并且提出了數額不小的賠償要求。而李某卻認為小波是自殺,且死前留下遺書,自己沒有責任,不愿意賠償。
董軍濤在審理中沒少費心做調解工作,但終因雙方固執己見,而不得不以判決方式結案。但董軍濤沒有放棄做調和工作,在擬好判決書后,感覺心中沉甸甸,便一改固定格式,在判決書后寫下了一段“法官寄語”表白自己的心愿:“一個12歲的孩子,就這樣匆匆告別人世,沒有人不為他感到痛心和惋惜。人的生命是不能用金錢衡量的,無論何種方式,都不可能彌補本案中兩原告中年喪子的傷痛,也不可能減輕被告的愧疚之心。本裁判僅僅對相關當事人的行為給予了法律價值的判斷,而非對逝去生命價值的評判。怨恨只能產生痛苦和傷害,雖然法律化解不了怨恨,但本院希望法律上的裁判能夠成為這次不幸事件的終點。孩子的離去,給家長,給老師以及整個社會都敲響了警鐘。關愛我們的孩子吧,關愛那些留守兒童,讓每一個孩子都能快樂幸福的成長?!边@段話深深的感染和震撼了雙方當事人,他們在收到判決書后都沒有提出上訴。
在董軍濤看來,民事案件由糾紛而起,是糾紛就有調解的可能。因而她非常注重做好當事人的調解工作,并把調解貫穿辦案全程,庭前先了解當事人的意愿,有針對性的做說服工作;庭中結合查明的事實著重調解;庭后哪怕有一線希望,她都會花時間和精力,對當事人動之以情,曉知以理的做工作。確實無法達成協議的,也要通過與當事人之間反復的交流、溝通,讓當事人能更多的了解法律,更容易的接受裁決結果。
她審理的一起校園傷害案件,10歲的小慧與9歲的小雪是同村人,又同在一所小學上學。一天午飯后,小慧站在教室門邊看小雪玩玩具,不料小雪手中旋轉的玩具破裂,一塊塑料碎片濺起飛入小慧的左眼。小慧的傷情經診斷為左眼外傷性白內障,構成人體損傷九級傷殘。在審理過程中,雙方家長針尖對麥芒,不依不讓,學校也不愿意承擔賠償責任。庭審結束后,董軍濤先后3次下村向干部群眾了解雙方家庭情況,并多次與學校領導座談,掌握了一些庭審中尚難以確認的事實。由于當時已近年終,庭里工作特別忙,除了白天按部就班的緊張工作,晚上還要加班,她因勞累過度病倒了。但她帶病堅持前去做調解工作,雙方家長得知實情后深受感動,放棄成見,很快達成了調解協議,被告并及時履行了義務。結案后不久,原告將一面印有“一心為民好法官”的錦旗送到了法院,表達對董軍濤的感激之情。
“剛直不阿好庭長”——同事這樣稱贊
她在工作中始終恪守公平公正的原則,從不辦人情案、關系案,金錢案。她的辦案日志扉頁上,工工整整地寫著——“法官應該是公平的使者,正義的化身”。她是這樣說的,也是這樣做的。辦案中,她對需要幫助的當事人真心實意熱情幫助,不圖任何非份之報。她審理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糾紛案件,82歲的秦某被小車撞成骨折,在醫院治療花去3萬多元,事故發生半年多肇事方分文未付。無奈之下,秦某蹣跚著來到法院,將肇事方和承保車險的保險公司告上法庭。交談中,董軍濤了解到秦某的家庭本就十分困難,因為此次交通事故更是債臺高筑,治療和生活都難以為繼。老人的特殊情況引起了董軍濤的深切關注,她主動向領導請示,跑前跑后,為秦某辦理了緩交訴訟費手續;又與市法律援助中心協調,為其聯系了法律援助律師。通過董軍濤熱心、細致的工作,對方當事人當庭將賠償款執行到位,案件妥善了結。
但對那些來自案之外的干擾因素,不論是請托說情,還是威脅利誘的,董軍濤都能正確對待和處理,不為所動。她審理一起勞動爭議糾紛案件,李某在上班時受傷致殘,出院后在家休養了一段時間。當李某找公司要求工傷賠償時卻遇到困難。李某向法院起訴后,公司老板態度強硬,自恃“后臺”硬、“關系”多,發動多方人員說情,對董軍濤施壓,試圖拒絕賠償。李某也認為該公司是當地知名企業,擔心法院裁判不公,對法院有諸多抵觸情緒。董軍濤多次組織調解未果后,及時組織合議,作出了判決,并在判決書中詳細地論述了公司承擔責任的理由。判決書送達后,公司起初礙于情面提起上訴,但隨后很快便撤回了上訴。
“默默奉獻的好干部”——院領導這樣評價
在法院工作以來,董軍濤熱愛本職崗位,不斷加強學習,培養自己運用法律解決和處理各種案件的能力,以適用新時期對法官職業的要求,積極主動多辦案,辦好案,工作上嚴謹負責、成績滿滿,從一名書記員逐步成長為審判一線骨干法官、副庭長。她在案件審理的每一個階段都非常認真仔細,她說這不僅是對當事人負責,也是對自己負責,讓自己安心。她這多年審理的案件為數不少,但沒有一件超審限、沒有一件被發回重審或改判、沒有一件被上訪投訴。她審理的案件、制作的裁判文書多次被評為精品案件和優秀裁判文書。
她保持廉潔自律,拒腐蝕、永不沾,一身正氣,秉公執法,在親情、友情和法律之間,她堅守人民法官的職業道德,忠誠維護的是法律的神圣與尊嚴。她從不計較名利得失,面對群眾贊許、榮譽加身的時候,她也只是覺得做了一個人民法官應做的事。
沒有優厚的待遇,沒有鮮花和掌聲,她是如此平凡;日復一日堅守崗位,風雨無阻,她是如此的不平凡。她深知做一名新時代的法官肩上的責任和義務,她將繼續不斷地學習新知識和黨的各項方針政策,繼續加強職業道德修養,找出差距,克服不足,把公正與效率作為行動的指南,做一名讓領導放心、讓人民群眾滿意的好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