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棵枯樹,砸出九萬!
2023年11月,赤壁市神山鎮某村村民蘇某拎著鋸子來到村頭的小樹林,準備砍收枯樹用于熏臘肉。不遠處,年過八旬的陸某正在地里收割稻谷。
“陸嬸,忙著呢,我過來砍棵樹?!眱扇舜蜻^招呼后,陸某繼續低頭忙著。
風很大,蘇某把鋸子抵在一棵直徑約十厘米的枯樹上,吱呀一聲,枯樹倒下,不偏不倚砸向了另一棵枯樹。只見那棵被砸倒的枯樹赫然砸向了毫無察覺的陸某......
陸某受傷倒地,被緊急送往醫院。經鑒定,陸某的傷情構成九級傷殘。雙方因賠償事宜協商未果訴至赤壁市人民法院神山法庭。
我最多再賠一萬塊錢,她住院期間的醫療費用是我墊的。我已經出了兩萬塊錢了。”坐在被告席上的蘇某很委屈。誰能想到,鋸兩棵枯樹去做柴火,竟然會惹上一身官司?
“絕不可能。”陸某的兒子斷然拒絕。
二人爭執不下,蘇某顯然也負了氣:“當時你媽明知道我在那里鋸樹,干嘛不離遠點?她被砸傷難道是我一個人的錯嗎?”
陸某的兒子更加惱火:“我媽在自家地里干活還有錯了?你看見老人家在附近,鋸樹怎么不注意點啊?”
我怎么注意!”蘇某大感冤枉,“我鋸的那棵樹又沒砸到她!誰能想到這樹還能把另一棵樹給砸倒,而被砸倒的樹還偏就砸傷了你媽?”
陸某的兒子無奈說道:“好,就算你說的有道理。那我問你,你在田里鋸樹,樹跟樹之間就隔了不到兩米,旁邊有個八十多歲的老婆婆,你能說樹沒有砸到她的可能性嗎?”
“這…可能性還是很小的。”
“小也不等于沒有,這不就給我媽遇上了?老人家都八十多歲了,被你一棵樹砸成九級傷殘!”
蘇某無言以對,過了好一會兒才說:“反正我覺得不是我一個人的錯,具體怎么樣法院認定吧,怎么判我都認了?!?/span>
神山法庭審理后認為,本案中,蘇某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應充分認識到鋸枯樹行為可能產生的風險,其未采取充分有效措施保證鋸樹時周圍環境安全,對本案糾紛的發生具有過錯。
陸某在蘇某鋸樹前已發現他將鋸樹,但仍然在相鄰田地活動,對于潛在的危險未盡到充分注意義務,也具有一定過錯。
同時,考慮到本案鋸樹時枯樹砸倒另一枯樹致使他人受傷具有一定的偶然性,受害人不易發現和察覺危險,綜合考慮事故經過及雙方過錯程度,判決蘇某對陸某損失承擔85%的責任,賠償陸某近九萬元,陸某承擔15%的責任,自行擔損近兩萬元。
法官說法
一棵枯樹,鋸出九萬元。一次無心之失,鬧出一場鄉里恩怨。
正所謂,謹慎能捕千秋蟬,小心駛得萬年船。因無心之失而侵權致損的情況并不鮮見,在日常生活中,做事要瞻前顧后,避免潛在的風險和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