鄖西八旬夫婦為法院送錦旗
5月31日上午,家住鄖西縣城關鎮紅廟村的八旬老人張祿忠與妻子一起來到鄖西法院立案庭,為立案庭法官送來一面錦旗,感謝法官為其化解糾紛,并贈語:“情系百姓化積案 秉承執法暖民心”。
原來,鄖西法院立案庭通過多元化解形式,解決了一起棘手的用益物權確認案件,化解了張祿忠父女多年糾紛。
2004年國家為修建十堰至陜西漫川的高速公路,將張祿忠位于鄖西縣城關鎮紅廟村的房屋拆除,該房屋登記在張祿忠妻子名下,鎮政府在紅廟村為其規劃了110平方米宅基地。2005年7月30日,張祿忠與妻子共同訂立書面遺囑:此宅基地由長女張某出資新建地下室三層歸其所有,并無償給張祿忠及妻子居住。張祿忠妻子病逝后再婚,與其長女因居住問題產生矛盾,歷經多次訴訟未果。2017年1月19日,張祿忠再次起訴要求張某向其交付一樓一套房屋,鄖西法院駁回了其訴訟請求。4月26日,張祿忠因不服該判決向鄖西法院申請再審。
再審審查期間,立案庭法官在立案前多次與當事人溝通協調并實地查看,5月22日,邀請2個村的人民調解員共同主持調解,在長達三個小時的調解過程中,經法官耐心說服、調解員幫助調解。促使雙方最終達成調解協議:張祿忠搬離在紅廟村居住的房屋,原居住的房屋歸其女兒張某所有并使用,張祿忠到縣城租房居住,張某負責在地下室提供房屋一間供張祿忠存放家具;張祿忠某自2017年起每年支付張祿忠房屋租金5000元,于每年的6月1日前支付至張祿忠死亡時止;
當時村調解會為父女雙方立下調解協議,父女雙方及村委會各保存了一份。為保障協議履行具有法律義務,法院以司法確認的法律形式,對協議進行確認,并告知雙方,如哪一方不按協議履行,另一方均可申請法院執行,為雙方的權益提供了法律保障。
父女多年糾紛,通過人民調解及司法確認得以化解。80多歲的張祿忠感激的說到:“感謝法官傾情調解,化解了我們父女矛盾,懸著的心終于可以放下了,我將撤回再審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