楓橋式人民法庭創建? | 栗溪法庭:有啥糾紛,就在村里說!
位于湖北省荊門市西北邊陲的栗溪、馬河兩鎮,境內群山連綿,重巒疊嶂, 是典型的山區鎮。
過去,兩鎮均是貧困鎮,也是法律意識相對淡薄的地區,鄰里矛盾、婚姻家庭及林地糾紛案件頻發。
如今, 兩鎮轄區內矛盾糾紛均能就地化解,各村(社區)到處懸掛著“有矛盾,法官入村調解”的宣傳橫幅,村居風尚煥然一新。
從糾紛頻發到前端化解,這其中的秘訣就是“三級矛盾糾紛過濾網”。
何為“三級矛盾糾紛過濾網”?
2024年,荊門市東寶法院栗溪法庭以爭創全國首批“楓橋式人民法庭”為目標,以創建“無訟村居”為抓手,做實了村、鎮、庭三級矛盾糾紛化解體系,各類糾紛通過“三級三輪”的分層遞進過濾,真正實現了就地化解,萌芽狀態消弭。今年1-7月,栗溪法庭轄區栗溪、馬河兩鎮僅受理民事訴訟案件4件,無一起判決案件,調撤率達100%,庭前化解糾紛123起,糾紛化解率達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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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啥糾紛,就在村里說!
夯實村級矛調平臺
“謝謝你們,討了三年,這五千塊錢終于討回來了!”7月18日,在栗溪鎮裴山村村委會,牛大爺在調解協議上簽字后終于松了口氣。牛大爺與同村張某的一起民間借貸糾紛,在栗溪法庭庭長李利娟的參與指導下,通過裴山村調解組織的傾心調解,圓滿化解矛盾,張某當場通過微信向牛大爺轉款五千元,原本劍拔弩張的鄰里關系終于化干戈為玉帛。
這是裴山村調解組織今年成功調解的第13起糾紛。今年4月初,東寶法院聯合栗溪、馬河兩鎮共同出臺《栗溪鎮、馬河鎮創建“楓橋式人民法庭”推進訴源治理的實施方案》,在兩鎮黨委的大力支持和人民法庭的全程參與指導下,每村設立矛調中心(站),并由村綜治主任牽頭,組建由網格員、綜治輔警、老黨員及鄉賢等5類人員構成的村級調解組織,并為6個矛盾糾紛頻發的村配備遠程視頻調解指導終端,真正把村級矛調中心(站)打造成為了村民們“找說法”的主戰場,實現村內矛盾糾紛村內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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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里聯調,糾紛不外溢!
做實鎮級綜治中心
“村長!我養的蜂全死了,是他們噴農藥害的,我要告他們!”栗溪鎮新華村村民張大媽情緒激動的來到村委會哭訴,辛苦養的蜜蜂一夜之間出現大面積死亡,張大媽一年的收入打了水漂。這是大事,村綜治主任聽后立刻將情況上報至鎮綜治中心。
接到報案后,鎮綜治中心主任意識到這起糾紛情況復雜,涉及的金額損失大,調不好很有可能形成大的安全隱患,便立即將糾紛情況向栗溪法庭庭長李利娟進行了通報。李利娟接到案情后,第一時間趕到蜜蜂養殖現場查看情況,發現蜜蜂確實已出現大面積死亡。根據張大媽提供的線索,李利娟又走訪了養殖地附近農田,通過詢問多位村民得知,附近大片農田皆為某公司承包種植,并在未事前提醒通知的情況下,大面積噴灑了農藥,蜜蜂很有可能就是采了噴灑農藥的花粉而導致死亡的。
為了搞清楚蜜蜂死亡的真正原因,李利娟聯合鎮綜治主任,將已死亡的蜜蜂送至檢驗機構進行檢測,并邀請農業部門專家多次前往現場分析查看,調查原因。通過多輪、多方的調查論證,結合檢驗結果,最終可以確定,蜜蜂的確是因農藥中毒出現大面積死亡。
確定原因后,李利娟聯合鎮級調解員、農業部門專家、檢驗機構、當地知名養蜂人組成調解小組,組織張大媽與承包公司負責人開展調解。檢驗機構和知名養蜂人從專業的角度,對張大媽的損失進行了評估。在多方共同努力下,最終該公司同意賠償張大媽損失,雙方當即簽訂了和解協議。
一起復雜的矛盾糾紛,就這樣在鎮級綜治中心得到了妥善化解。東寶法院通過積極爭取區委、區委政法委支持,由地方黨委整合綜治、法庭、公安、司法等力量,做實鎮綜治中心,并依法成立人民調解組織,從退休政法干警、法律服務工作者、社會專業人士中選聘人民調解員,注冊人民法院調解平臺賬號,組建一批鎮級專職人民調解員隊伍,快速解決鎮內矛盾糾紛。鎮綜治中心與人民法庭建立矛盾糾紛“雙向移交”機制,真正實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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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步訴前,糾紛不成訟!
設立駐庭調解室
“法官,請為我的孩子作主!”一位身材瘦小的中年婦女劉某來到栗溪法庭,一進門就聲淚俱下地向法庭庭長李利娟哭訴起來。
劉某與前夫二哥、前夫母親的繼承糾紛,在經過村、鎮兩級調解平臺的多輪多次調解后,仍舊沒能實質性化解。因積怨已久,劉某因此與前夫一家鬧得不可開交,多次上訪。面對雙方劍撥弩張的對立情緒,李利娟明白矛盾已然到了難以調和的境地,必須要在訴前實質性化解,一旦走入訴訟程序,勢必引發“一案結多案生”的不利局面。為此,李利娟將該案引入訴前調解程序,聯合駐庭調解員老李,再次組織雙方開展調解。
駐庭調解員老李是原栗溪鎮退休綜治主任,幾十年扎根在基層,對鎮里的情況十分熟悉,深諳調解之道。在調解員老李的幫助下,李利娟一面釋法明理,一面對當事雙方敘事理、述親情,彌補裂痕,消除誤解。最終劉某認識到自身的錯誤,當面向林某乙及婆婆王某鞠躬道歉,雙方解開心結,并就遺產分割達成了和解協議。
“人民調解優先,法庭訴訟斷后”。栗溪法庭充分發揮法庭前端作用,在地方黨委領導下,在庭內設立訴前人民調解委員會駐庭工作室,一名人民調解員常駐法庭,聯合法庭開展訴前調解工作,實現訴訟與非訴、訴訟與調解有效銜接,妥善解決跨鎮的訴前矛盾糾紛。鎮黨委、政府保障各基層調解組織運行經費,并根據矛盾糾紛調處的難易程度,采取“以獎代補”方式對調解成功案件分別給予50—200元不等的資金獎補,切實提高調解員調解積極性。
栗溪法庭轄區共37個村(社區),2023年已成功創建7個“無訟村居”,今年截止7月底,共有33個村(社區)尚無訴訟。
山林寂靜,滿目蔥蘢,秘境栗溪,山水之間“楓”景如畫。在村居、屋場、在田間地頭,一段段司法為民的精彩故事不斷上演,栗溪法庭牢牢把握“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的理念,通過織密村、鎮、庭三級矛盾糾紛過濾網,將“和為貴”“無訟”等中華優秀傳統文化融入矛盾糾紛化解工作中,讓“楓橋經驗”在山區小鎮煥發新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