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護一庫凈水永續北送 環丹江口庫區六縣市法院聯手筑牢“司法屏障”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法治思想,落實2021年4月28日鄂豫陜三省法院共同簽署的《關于環丹江口水庫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環境資源審判協作框架協議》精神,7月5日,第二屆環丹江口庫區三省六縣市區法院司法協作會在湖北省丹江口市召開,會議通過了《關于強化統一環丹江口庫區生態環境保護刑事案件裁判尺度的意見》,并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6起環境公益訴訟典型案例。
《意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法律和司法解釋,結合環丹江口庫區刑事審判工作實際,主要規定了量刑指導原則、量刑基本方法、緩刑和罰金刑的適用、常見量刑情節的適用等內容,對非法捕撈水產品罪、盜伐林木罪、濫伐林木罪、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等破壞生態環境資源常見犯罪的量刑提出了參考意見。《意見》指出,自2022年7月5日起,各院在司法實踐中,應結合案件實際情況,參照適用《意見》中提出的量刑方法和尺度,提升量刑均衡度,提高司法能力,強化司法權威。
在媒體記者的見證下,會議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6起環境公益訴訟典型案例,全方位展現環庫區各法院注重發揮司法審判懲治和預防犯罪、修復生態環境的生動實踐。
2021年5月13日,習近平總書記在視察丹江口水庫時指出:要把水源區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作為重中之重,堅定不移做好各項工作,守好這一庫碧水。一直以來,環丹江口庫區各法院始終牢記習總書記的囑托,不斷優化機制建設、強化打擊力度、細化司法協作、深化生態修復、亮化法治宣傳,積極探索新時代環資審判方式,為環丹江口庫區生態環境保護提供了堅實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十堰中院副院長王漢立、武漢大學環境法研究所副教授、環境法律診所主任李廣兵出席會議并講話。丹江口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蘇云輝致辭。陜西省商洛市商州區法院、洛南縣法院,河南省淅川縣法院,十堰市鄖陽區法院、鄖西縣法院、丹江口法院、鄂州市梁子湖區法院院長出席會議。南水北調中線水源有限責任公司、武漢大學環境法研究所、漢江集團庫區管理中心和丹江口市人大、政協、政法委及行政機關有關領導受邀出席會議。
與會代表還現地調研了丹江口法院環資審判工作和丹江口水利樞紐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