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州區法院審結一起惡勢力犯罪案件
作者: 朱霞 喻志林 發布時間:2019-01-14 訪問次數:5650
近日,黃岡市黃州區人民法院審結一起開設賭場的惡勢力犯罪集團案,對許某等11名被告人以開設賭場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十個月至拘役緩刑不等的刑罰,均并處罰金。
法院審理查明,2017至2018年間,被告人許某經常糾集被告人汪某、豐某等人組成以許某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為了非法營利,結伙開設賭場,為賭博提供場所、設定賭博方式,提供賭具、賭資,在黃州、團風等地大肆組織開設“炸金花”賭場,邀約數十名團風人、黃州人賭博,涉賭資金達200余萬元。期間,多名參賭人員遭到 “軟暴力”討債,在黃州、團風、武漢一定區域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許某等11名被告人,為牟取經濟利益,建立、組織、管理、控制多人共同進行賭博活動,其行為已構成開設賭場罪。該犯罪集團具有較為明確的犯罪目的和相當的穩固性和組織性,參加人數為3人以上,首要分子、骨干分子、一般成員都很明確,社會危害性大,群眾反映強烈,屬惡勢力犯罪集團。根據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及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地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法律規定,法院遂作出前述判決。
文章出處: 省高院宣傳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