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被執行人50大壽當天連人帶車“被帶走”
發布時間:2019-12-10 訪問次數:5708
近日,宜城市一“老賴”50歲生日當天被法院執行局帶走,“賴皮”兩年多的一起“骨頭案”終于得以執結。
被執行人雷某某,男,宜城鄢城人,曾因犯搶劫罪、盜竊罪,1994年被湖北省南漳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2008年刑滿釋放;因盜竊罪,2014年3月被宜城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罰金二千元,2014年6月刑滿釋放。2017年6月雷某某與搬運工馮某某、趙某某在宜城市一陽街“圣象地板”門市部門前人行道上玩“斗地主”紙牌游戲,同是工友的楊某某在旁邊看打牌,因雷某某對楊某某說牌不滿,為此雙方發生爭吵打架,雷某某用拳頭將楊某某肋骨打骨折2根,楊某某受傷后被送醫治療,住院27天。
經法庭審理,雷某某以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賠償楊某某住院費、誤工費等各種經濟損失共計18000余元。
判決生效后,雷某某拒不履行賠償義務,楊某某申請強制執行,執行員多次聯系雷某某,并上門督促,雷某某態度蠻橫,不聽勸說,玩起“躲貓貓”、“撒潑耍賴”,認為不還錢法院也無計可施。
經多次調解無效后,執行員決定采取強制措施,申請執行人得知雷某某不日將舉辦50大壽,就將這一消息告知了執行員,執行干警與申請執行人密切關注其動態,在其生日當天查封了車輛,“帶走”了雷某某。雷某某在被拘傳至法院后,也覺得顏面掃地,無比羞愧,趕忙聯系家人送來賠償金。
鑒于雷某某認罪態度良好,不予追究拒執罪,還上錢安心回家過生日。
編輯: 鄧昭玲 李珮珮
文章出處: 省法院宣傳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