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石法院推動立審執流程再造
—— 涉企商事案件辦理時間大幅壓縮
發布時間:2022-11-09 訪問次數:2430
△《湖北日報》2022年11月06日 第06版
“從立案到開庭,再到收到判決書,沒想到這么快!”11月2日,某小型企業法人黃某講起不久前打官司的經歷,不禁豎起了大拇指。
此前,黃某到大冶市法院金山店法庭提起訴訟,要求被告王某償還賒購玻璃膠、機構膠的1萬元貨款,并支付逾期違約金。因案件事實清楚、金額不大,承辦法官、金山店法庭負責人羅鋒征得原、被告同意后,決定采用小額訴訟程序審理。
開庭當日,被告王某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未到庭應訴,羅鋒依法缺席審理,調查案情、聽取原告意見,并當庭宣判。庭審結束后,羅鋒迅速啟用電子簽章系統制作判決書。
從開庭審理到送達判決書,整個過程僅用了15分鐘。
今年6月,黃石市中級人民法院出臺《以涉企經濟影響評估為牽引 推動立審執流程再造工作方案》,以營商環境評價“保護中小投資者”“執行合同”等指標為引領,對黃石兩級法院涉企商事案件立案、審判、執行工作進行功能整合和流程再造,提升涉企案件辦理效率。
該方案要求,黃石兩級法院要加大涉企商事案件訴前調解、案件速裁的工作力度,將涉企經濟影響評估嵌入審判管理流程,最大限度規避和消除案件審理執行對企業生產經營造成不必要的負面影響。同時,組建專業化的涉企商事案件執行工作團隊,加強立審執涉企商事案件信息互通,提高精確查人找物追財的能力,積極采用失信聯合懲戒等措施,確保涉企商事案件判決能精確執行、快速兌現。
“涉企商事案件慢不得、拖不得,法院既要減少當事人訴累,也要快速定分止爭。”黃石中院院長劉恒明介紹,該方案推出后,全市法院雙法人買賣合同糾紛類案件的平均審理天數,由去年的64.2天降低至42.7天,平均執行天數由去年的116.42天降低至37.93天,大幅壓縮了涉企商事案件辦理時間。
編輯: 韓奇君
文章出處: 湖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