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嘉魚法院成功執結一起工商行政處罰系列案件,強制執行傳銷團伙違法所得785萬元,支持了工商部門依法行政。
據了解,2015年1月,縣公安局接到舉報,稱有幾名傳銷人員聚集在嘉魚渡普鎮某村開展傳銷活動。接警后,縣公安局隨即展開了立案調查及移送起訴,隨后,縣法院對構成犯罪的17名骨干成員依法作出刑事判決,縣工商局對不構成刑事犯罪的49名傳銷人員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三部門協作配合,一舉打掉了活躍在我縣的一批特大傳銷團伙。
由于該案社會影響大,涉及人數眾多,為確保處罰效果,縣工商局依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涉案人員違法所得及罰金,獲縣法院支持。
為順利執結此案,縣法院、公安局、工商局三部門成立聯合行動組,于2016年9月、11月,2017年4月底,三次輾轉奔赴安徽合肥、湖南長沙、湖北廣水、孝感等地,分別到農行、建行、交通銀行、招商銀行的20余家銀行網點對42余名傳銷人員的賬戶進行凍結、扣劃,累計執行違法所得785萬元。
據悉,執行不到位一直是困擾工商等行政部門執法辦案的老大難問題,為進一步維護法律的尊嚴,樹立執法權威,縣法院在破解執行難問題上,積極加強與各行政執法單位的協作配合,建立健全聯合執行機制,花大力氣解決行政處罰案件執行難的問題,全力支持行政部門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