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則有硬度,執行有力度,而人心,終需溫度來縫合
編者按
一紙工傷認定背后,往往牽動著勞動者的生計與企業的責任。這起糾紛中,法官劉冰凈的調解桌既是法理的“天平”,亦是民生的“溫度計”——她讓企業擔起誠信之責,為勞動者托住權益底線。
當行政裁定與民事賠償在調解室內“雙線和解”,我們看到的不僅是糾紛的終結,更是法治實踐中一場雙向奔赴的守護:規則有硬度,執行有力度,而人心,終需溫度來縫合。
“張總,企業誠信經營、承擔應負的責任,才能長遠發展。”
“石師傅,您在這里簽字,賠償款公司7個工作日內打給您。”
在江岸區綜治中心的行政爭議化解中心調解室里,正進行著一起涉工傷保險資格認定糾紛的調解工作,法官劉冰凈連續三周在勞務公司和受傷工人石某之間往返奔波,如今她的努力終于有了結果……
七月的一個酷暑天,港口作業區的機器規律轟鳴。入職剛滿兩個月的石某突然腳下一滑,隨之而來的劇痛讓他跌坐在滾燙的鋼板上。送醫后,石某被診斷為右腳扭傷導致骨折。
當人社部門的工傷認定書送達時,勞務公司負責人張總卻皺緊了眉頭,認為石某并非在工作時受傷,對認定不服,于是將人社部門作為被告、石某作為第三人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訴訟,請求撤銷工傷認定決定書。
案件受理后,法官劉冰凈結合證據材料、整合各方信息,初步判斷人社部門作出的工傷認定合理合法。但她同時也敏銳地意識到,這起糾紛的化解不是靠一份判決,而是要讓勞動者權益順利快速落地。
“石某與勞務公司之間的民事賠償問題,才是癥結所在。”劉冰凈陷入沉思……
“如果僅針對工傷認定進行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審查,勞動者獲得救濟還要經過勞動能力等級鑒定、工傷保險待遇賠付等一系列程序……”
經過一番推演,劉冰凈有了更好的“方案”——將石某與勞務公司之間的民事賠償問題納入本案調解范圍,將其推送至江岸區行政爭議化解中心,依托各方力量一并進行處理。
在她的勸導下,雙方同意在法院的主持下進一步展開協商,然而初次調解就碰了“釘子”。
公司認為,石某受傷與其本人體質有關,并非是工作導致其受傷;石某見狀,原本穩定的情緒也被激起波瀾,覺得公司并沒有積極解決問題的態度,自己因為這次受傷,無法外出工作,經濟條件本就緊張,更不愿調減賠償數額。
面對第一次的不歡而散,劉冰凈重新擬定調解方向,再次核算確認了石某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數額,在接下來的兩周,與調解組織分頭做工作。
安排人社部門精通業務的工作人員向勞務公司和石某講解《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認定情形和條件,釋明石某的受傷情形符合“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情形”,應當認定工傷。駐中心的人民調解組織調解員徐嘉雪從情理出發,結合類案判決擺事實、講道理,引導雙方理性協商。
當劉冰凈和徐嘉雪第三次出現在勞務公司時,勞務公司負責人張總終于松口:“劉法官,您把工傷保險的計算表再給我講講吧。”
在多番努力下,雙方原本的想法也慢慢改變,分歧一點點消除。
“法官你們說得對,繼續起訴對糾紛化解無益,不僅損害企業形象,更影響員工歸屬感,我們愿意賠償石師傅。”同時,石某也表示理解公司立場,愿意退讓一步。
最終,在行政爭議化解中心各方人員共同努力下,石某與勞務公司達成和解協議,由勞務公司向石某一次性賠付各項費用22萬元,法院對雙方的調解協議進行司法確認。
簽下和解協議的同時,勞務公司也向法院提交了撤回行政訴訟的申請,案件得以實質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