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法院執結十六年前積案
作者: 楊青偉/中國法院網 發布時間:2017-05-16 訪問次數:4392
5月11日,丹江口市法院分管執行工作副院長吉延軍帶領武當山執行分局干警,苦苦尋找被執行人徐某某,在查明其下落后,依法向其宣講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的后果并做了大量思想工作后,徐某某當場從家中拿出了拖欠的13000元貨款。至此,一件長達十六年的執行積案得到了圓滿化解。
據了解,2000年10月4日,被執行人徐某某與張某某以53000元的價格合伙從申請人徐某那里購得一輛貨車,二人分別支付20000元后,被執行人徐某某給申請人徐某立了一張13000元的購車欠款字據,徐某多次索要無果后向丹江口法院起訴。進入執行程序后,被執行人徐某某始終不肯支付剩余款項,躲避債務,逃避執行。執行干警多次尋找,但始終未見其蹤影。十六年來,申請人徐某到處上訪。為徹底化解矛盾,執行干警經過耐心蹲守及查找,終于發現了被執行人的下落并做了大量工作,迫使被執行人最終履行了法律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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