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陸執行一起房屋買賣合同糾紛贏點贊
4月22日,安陸市接官鄉蓮花村的村民袁某再次來到安陸市人民法院執行局,將一筐自家養的雞下的蛋,送到執行法官朱珊的手中,被朱珊婉言拒絕。袁某對法院執行法官公正無私的工作情懷贊賞有加,豎起大拇指點贊說:“謝謝你這么快就幫我們追回了購房款。”
這是一起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的執行案件,申請執行人袁某今年剛30歲,2017年初,在父母的幫助下好不容易湊齊了十幾萬元,購買了安陸某花園小區的一套房子,可正準備入住時卻遭到開發商的阻擾,久久不能入住。原來袁某購買的房屋款是交到了被執行人張某的手中,而張某是花園小區房產開發公司的合伙人之一,張某在收取袁某的購房款后未能交到公司的財務部門,所以房產開發公司不認可袁某的買房合同成立,這才致使袁某不能入住新房。而袁某找到被執行人張某時,張某卻左右推脫,2018年5月,袁某一氣之下一紙訴狀將張某告上法庭,經法院判決張某應返還袁某的購房款14萬元。張某不服判決上訴到孝感市中級人民法院,孝感中院維持原判。
2019年2月11日,判決生效后,袁某申請強制執行,當天袁某和他的父母一起來到了法院,袁某的父親哀怨地對朱珊說:“朱法官,我們農村人買套房子不容易呀,那是我們面朝黃土、背朝天種莊稼一點一點積攢起來的呀,打官司都打了兩年,雖然官司贏了,但是錢一分也沒有看見,我們心里苦呀!”說著老人用手擦著心酸的淚水。望著樸實的袁某一家,朱珊體會到他們買房的艱辛和不易,更能感受到他們現在唯一的希望給予了法院。她拉著老伯的手對他說:“我一定竭盡所能,盡快幫你們追回房款。”為確保案件盡快執結,朱法官受理案件后,詳細了解了案情,制定了執行方案,帶領執行干警多次與被執行人徐某做思想工作,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功夫不負有心人,在法律的威懾下,4月10日,徐某將14萬元執行款項全部兌現到位。袁某為表達感激之情,于是出現了開頭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