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縣法院依法開展強制執行搜查行動
作者: 魏秘 王軍 發布時間:2019-03-04 訪問次數:7115
“你好,我是竹山縣人民法院執行法官,現在依法對你家進行搜查,這是搜查令和工作證,請你配合工作?!?span style="font-family:Calibri">2月27日上午,竹山縣法院執行局5余名干警趕赴竹山縣城關鎮城西居委會某居民樓,依法對被執行人劉某的住宅進行搜查,并當場對搜查出的金項鏈、銀行卡、存單等物品進行了扣押。
2013年5月至2016年5月間,被執行人劉某因開礦資金周轉需要,分2次向申請執行人馮某借款共計20萬元,借款時雙方約定了利息。借款后,劉某就玩起了“躲貓貓”,馮某再也無法與其聯系上。為此,馮某于2018年4月將劉某起訴至竹山縣人民法院,要求其歸還欠款本金20萬元。法院受案后,于當年4月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庭審中法院支持了馮某的訴訟請求,判處劉某償還欠款本金20萬元。但判決生效后,劉某卻以沒錢為由拒絕履行法律義務。為此,馮某向竹山縣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多次聯系被執行人劉某,督促其盡快履行債務,被執行人劉某數次做出付款承諾,但均未兌現承諾。鑒于被執行人劉某態度頑固,拒不履行法院判決,2月27日,竹山縣人民法院組織5余名干警,遂依法對其家中進行搜查。
編輯: 張心怡 核稿: 陳群安
文章出處: 省高院宣傳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