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浠水縣人民法院執行局“破冰行動”行動再傳佳績。
11月10日上午7時,從接到申請執行人提供被執行人線索的第一個電話起,早已待命的15名執行干警和法警迅速出擊,奔赴清泉、洗馬、丁司垱等鄉鎮,實地開展強制執行。一名被執行人是鄉鎮人大代表,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調,當場履行10萬元。一名被執行人是公職人員,當場保證在一周內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義務,其單位負責人簽字保證。被執行人周某案件標的額100萬元,對其已采取兩次拘留措施,仍拒不履行法律生效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決定將該案移送公安立案偵查,追究其拒執罪刑事責任。
此次開展的集中執行行動時間為三天。至10月10日晚上7時,對拒不履行義務的被執行人劉某全、汪某華、姜某明等8人拘留十五日,查封車輛1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