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清晨到日暮 記一名派出法庭法官的一天
提到法官,或許很多人腦海中會浮現出這樣的形象——身著法袍、手持法槌,剛正不阿、鐵面無私,以一人之力于法庭之上明晰法典、裁判斷案的“包公”。
那么,實際上法官的一天是如何度過的呢?今天,我們跟隨法官助理小潘,聽她講述一名派出法庭法官一天的工作。
訴前調解全力促進鄰里和諧
上午8時30分,天空飄著小雨,我隨汪青青法官從宜昌市夷陵區法院龍泉法庭出發,前往龍泉鎮香煙寺村,與龍泉鎮司法所工作人員、人民調解員聯合調解一起土地征收補償糾紛。
當事人劉某與雷某的林地相鄰,多年來就所屬林地地界存在爭議。2021年宜昌高鐵北站動工興建,因雙方林地均在征地拆遷范圍內,二人就征地拆遷補償款的分配方案再次發生爭議,積怨頗深。
調解過程中,因當事人劉某年紀較大,聽力不好,汪法官特意提高嗓門,放慢語速,用方言與劉某交流,拉近雙方距離。同時,汪法官還從雙方的證據和觀點出發,陳述利弊,解讀拆遷補償政策,希望能化解雙方的思想疙瘩。
經過幾個小時的調解,雙方對總體分配方案沒有異議,但對其中200多平方米林地補償款的歸屬問題仍未能達成一致意見,導致調解工作只能暫停。
中午12時,走出村里調解室,汪法官一邊看時間,一邊還不忘跟我們強調:“像這樣的鄰里糾紛可能一次無法調解成功,我們要積極做好回訪跟進,找到合適機會再進行二次調解,力爭將矛盾化解在訴前。”
中午12時40分,汪法官回到法庭,吃過簡單的午餐后,便開始著手準備對人民調解員進行專題培訓的相關材料。
訴后回訪傾情化解拆遷糾紛
下午3時,雨越下越大,汪法官再次驅車趕往萬家畈村村委會。這是法庭此前已經宣判的一起因宜昌高鐵北站征地拆遷引發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
雖然該案仍在二審審理過程中,但考慮到案件當事人人數較多,為了不讓一紙“生硬”的判決書加深當事人之間的怨氣,汪法官在判后多次進行案件回訪,進而了解到雙方當事人都有調解意愿,遂會同龍泉鎮人民調解員再次組織各方當事人進行調解。
“原告,多年來由你對案涉退耕還林4畝地進行耕種的事實法庭已經查清,但你要求確認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進而享有土地補償款的理由不能成立,雙方是否同意對案涉土地青苗費進行協商?”“你們都是同村村民,抬頭不見低頭見,要互諒互讓才能慢慢緩和現在緊張的關系……”
大家你一言我一語給雙方作思想工作,原告幸某終于當即表示:“一審判決與我的心里預期確實相差很大,所以我才上訴到中院,要感謝你們的細致分析和辛勤工作,我愿意作出讓步,與對方達成共識。”最終,雙方確定調解方案并簽署人民調解協議,糾紛得以化解。
延伸服務法治夜校“典”亮和諧
晚上18時40分,天色漸晚,汪法官又馬不停蹄地趕往法官泉村開展“法治夜校”宣講活動。
龍泉鎮法官泉村此前發生了多起相鄰關系糾紛,導致部分村民關系緊張。了解到這一情況后,汪法官主動聯系村委會,提議由法庭聯合龍泉鎮司法所到農戶家中開展法治夜校宣講活動。
一張桌子、幾把椅子、一條橫幅,一個簡單又生動的法治課堂就搭建好了。汪法官圍繞農村多發、易發的鄰里糾紛,為村民們講授了《民法典》相鄰關系法律知識,龍泉鎮司法所傅所長還給大家分發了宣傳手冊,現場氣氛熱烈。
遠處一位騎著三輪車趕來的大姐說:“法官啊,我嫁到這個村十幾年了,和隔壁那戶人家因為門前那塊菜地的事吵了好幾次,那這門前的地到底該怎么劃分啊?”坐在前面的一位大媽說:“我家門口排水溝被修路的砂石堵了,現在污水流到屋場里來了咋辦?”汪法官聽后,用通俗易懂的話語,結合大家的提問和具體案例,以案說法,明理釋疑,引導鼓勵村民共同構建和諧友愛的人居環境與幸福生活新圖景。
晚上8時50分,當我們告別熱情的村民,踏上返程路時,風雨已停,星光閃爍。此刻,一條寂靜的鄉間小路,一輪照亮歸途的明月,一輛車,一行人,一個目標,一份初心,一日忙碌,一名派出法庭法官平凡的一天結束了。
當點點月光照進車窗上,腦海里想起最初那個問題:在你眼里,法官的形象是怎樣的?
我想他們大多和基層人民法庭的汪法官一樣,每天面對矛盾糾紛,憑著內心對人民群眾那份質樸的情感,憑著一名法官的職業操守,努力踐行司法為民理念,讓人民群眾在公平正義上有更多的獲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