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水法院連拘被執行人順利執結6案
作者: 牛雨/中國法院網 發布時間:2018-06-15 訪問次數:4474
近日,廣水法院執行裁決庭按照“當事人同一、被執行人居所地同一”的集中執行原則,通過連續拘留失信被執行人兩次,促成6件執行案件一次執結。
據悉,今年來,廣水法院為提高執行效率,節約執行資源,全面實行“大執行格局”運行機制,將14個基層法庭的執行權收歸執行局統一行使,執行案件分配按照“四個相對集中”原則進行,即:當事人同一、被執行人居所地同一、專人集中查控、出差相對集中,堅決避免多庭執行,重復執行,浪費執行資源的現象。
在此執行模式下,羅某與黃某同居關系子女撫養和析產糾紛案,羅某東、羅某明、潘某、劉某、羅某相分別與黃某的民間借貸糾紛案,原本屬于不同的業務庭審理,但均裁判生效進入執行程序。按照“大執行”機制,上述6件案件由執行裁決庭的執行小組集中統一執行。執行中,執行法官多次電話聯系,黃某拒不到庭,在向其郵寄送達《執行通知書》、《申報財產狀況通知書》,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后,黃某仍拒絕申報財產,拒不履行義務。
對此,執行小組于5月28日對被執行人黃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強制措施,經執行法官多次提審,做其思想工作后仍然拒不履行義務,同時其仍抱有僥幸心理,認為十五天不履行給付義務就能出來。洞悉被執行人的這一心態后,執行法官在15天拘留期限屆滿前,組織合議庭合議后及時報執行局長批準,以黃某拒絕申報財產對其延續拘留15日。再次拘留這一強制措施徹底擊潰黃某心理防線,很快要求聯系其親屬在最短時間內籌措了11.4萬元執行款,使5件借貸糾紛案件順利執行到位。同時,另一案件經執行法官主持調解,雙方自愿達成執行和解協議。至此,6件執行案件一次執結。
編輯: 林靜
文章出處: 中國法院網-湖北法院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