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某公安局局長是同學……”
當前社會,就業問題已成為很多人面臨的難題,各類與找工作相關的詐騙信息也讓人們防不勝防。
花錢“托關系”“走后門”
就能從臨時工
變成有編制的正式工?
小心
這很可能是
不法分子的詐騙伎倆
2022年3月,被告人張某在與馮某閑聊時,得知馮某的兒子目前在某市派出所當輔警。兒子的工作不是正式編制、工資待遇也不高,一直是馮某的一塊心病。
“我和某市公安局局長是同學,與他親屬的交情也很好,你兒子的編制包在我身上!”抓住馮某望子成龍的心理,張某明知依據現公務員管理部門、公安部門的招錄政策,馮某的兒子不能直接轉正成為具有公務員編制的民警,仍編造謊言,虛構自己能夠托人找關系讓馮某的兒子從輔警轉正成為正式民警。
在獲取馮某的信任后,張某開始以向領導送禮、聯絡感情、疏通關系、辦理轉正手續為由頻繁找馮某要錢,馮某先后17次通過微信向張某轉賬13萬余元,該款項均被張某揮霍一空。直到2024年,兒子轉正“入編”的事情一直沒有著落,馮某才意識到自己遭遇了詐騙,遂向公安機關報案。
2024年5月21日,張某被黃梅縣公安局傳喚到案,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5月27日,張某家屬代為退還被害人馮某全部損失。
黃梅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騙取他人財物,且數額巨大,其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詐騙罪對其定罪處罰。根據被告人張某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綜合全案相關證據及考慮到被告人已主動退賠被害人損失等量刑情節,法院依法判處張某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法官說法
近年來,“托人辦事型”詐騙案在日常生活中時有發生,這些打著“托關系”“找路子”的騙局,其實是摸準了家長群體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的心理,才會屢屢得逞。
廣大求職者及家長們在求職過程中應當選擇正規渠道,切勿輕信所謂“有熟人”和“找關系”之類的說辭,尤其是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國企等單位,其在招錄時都有嚴格的招考規定和程序,只有腳踏實地、辛勤付出才是正道。對于編制工作、單位調動、農村建房等事項,要通過正規途徑進行辦理、核實,切勿輕信“有關系”花錢能打點,避免被有心之人忽悠詐騙而造成難以挽回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