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惡意透支90余萬玩失蹤 最終獲刑又罰金
作者: 杜鵑/中國法院網 發布時間:2017-05-22 訪問次數:3237
男子楊某惡意透支信用卡不及時歸還,逾期本息合計高達90余萬元,經發卡行多次催收仍拒不歸還。最終,荊門市東寶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信用卡詐騙罪對楊某提起公訴,楊某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6個月,并處罰金10萬元。
2014年1月18日,36歲的楊某(無固定職業)在荊門市某銀行申辦一張信用卡,初始授信額度1萬元。同年3月19日,楊某將該信用卡授信額度調整為21萬元用于購買越野車。2015年8月,楊某將越野車以9.57萬元抵押給曹某。該信用卡透支金額2015年10月10日起逾期后,發卡銀行多次對其催收,楊某仍逃避還款,并更換聯系方式后逃匿。截至2016年7月,楊某欠本金13.3萬余元、利息900余元、滯納金200余元,本息合計13.46萬元。
采取同樣的手段和方式,2014年1月至2016年7月,楊某另外進行信用卡詐騙作案2起,惡意透支金額及利息共計79.73萬元。因楊某逃避還款并逃匿等,銀行向公安機關報了案。2016年7月,楊某被公安機關抓獲,主動歸還了14萬余元。之后,楊某被提起公訴。
主辦此案的檢察官認為,楊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惡意透支信用卡,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信用卡詐騙罪。鑒于楊某主動歸還部分本金,當庭認罪等,遂判處其有期徒刑6年6個月,并處罰金10萬元,并責令楊某退還違法所得。
案件的承辦檢察官表示,現在多數辦理信用卡的年輕人并沒有意識到長期大額透支信用卡不還款,不僅使自己被銀行列入失信人員名單,同時這種行為也觸犯了法律。檢察官提醒市民:合理運用信用卡,提高風險觀念,量入為出、量力而行,在信用卡透支后,應記得及時還款。
編輯: 林靜
文章出處: 中國法院網-湖北法院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