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岡中院公開審理馮某等3人販賣毒品案
作者: 裴廷雪 發布時間:2019-06-25 訪問次數:8738
6月24日下午,在黃岡中院第六審判法庭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馮某涉嫌販賣毒品、非法持有槍支,被告人聞某龍涉嫌運輸毒品、非法買賣槍支,被告人殷某涉嫌販賣毒品一案,該案同步在中國庭審公開網進行了直播,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馮某在2017年6月至2018年2月期間,先后在浠水縣人民醫院、紫禁城酒店等地,多次向翟某某(已判刑)、游某某、楊某某(已判刑)等人販賣甲基苯丙胺(冰毒3包)共計45.03克。2018年12月8日,經被告人馮某與上線何某(綽號“楊哥”,另案處理)聯系,被告人馮某、聞某龍相約去荊州市沙市區購買毒品,交易完成后,馮某從所購毒品中拿出數克甲基苯丙胺、10余克甲基苯丙胺片劑(俗稱“麻果”)送給聞某某。被告人殷某得知馮某購買毒品,仍按照事先約定趕至黃鄂高速禹王收費站,并為馮某查探公安機關設卡查車情況,后在禹王收費站三人一起被公安機關抓獲,從車內一黑色雙肩包起獲疑似甲基苯丙胺4包共3500克、甲基苯丙胺片劑4包共2237.22克,總凈重5737.22克;從馮某隨身攜帶黑色提包起獲疑似甲基苯丙胺1小包1.33克、甲基苯丙胺片劑14顆共1.39克,總凈重2.72克;從殷某身上及車內挎包中起獲甲基苯丙胺4包共7.93克、甲基苯丙胺片劑1小袋共0.41克,總凈重8.34克。2018年11月,被告人馮某委托聞某龍幫其購買槍支,經馮某同意聞某龍前往團風驗槍,后以8000元的價格從吳某處購買仿“64式”手槍1支、子彈2顆,并收取馮某購槍款10000元。
本案經庭審查明事實后,將綜合案件情況擇期宣判。共200余人旁聽了庭審。
編輯: 張心怡 核稿: 陳群安
文章出處: 省高院宣傳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