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東法院公開審理恩施州最大生產制毒物品案
12月19日,巴東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張某瓊等19人涉嫌非法生產、買賣、運輸制毒物品罪案。據悉,這是恩施州有史以來最大的生產制毒物品案。
公訴機關指控稱,2017年6月至2018年8月,張某瓊、林某鏗先后四次伙同他人從福建跨省流竄至湖北省巴東縣,在溪丘灣鄉楊某家豬圈、馮某春、史某翠夫婦的養殖基地非法生產麻黃素牟利。
2017年6月10日,張某瓊、林某鏗首次通過在溪丘灣鄉開店為高鐵工地供應物資配件的福建老鄉黃某起結識溪丘灣鄉本地居民楊某,以1.2萬元的價格租用楊某老家豬圈屋,搭建制毒工廠,用于生產、制作麻黃堿,期間還委托楊某以3.2萬元價格購買貨車一輛。此次共組織生產麻黃堿成品約800斤,獲利228萬元。楊某從中獲利10萬元、黃某起從中獲取場地介紹費5萬元。
2017年11月份,張某瓊、林某鏗等人再次來到溪丘灣鄉,通過楊某介紹租用了溪丘灣鄉馮某春的豬圈屋,搭建制毒工廠,用于生產、制作麻黃堿。本次因生產原材料的質量及加工工藝問題,生產出的成品,未獲利。楊某獲場地介紹費3萬元,黃某起獲利3萬元。
2018年春節過后,張某瓊、林某鏗等人再次來到溪丘灣鄉,在馮某春的豬圈屋內生產出531.3斤麻黃素,獲利126萬元。
2018年7月份,張某瓊、林某鏗在福建省龍巖市通過張某明從張某華處以每套37萬元的價格購買生產麻黃堿所需的原材料。7月16日,張某瓊、林某鏗帶領林某清等10人分乘三輛汽車從福建省龍巖市來到湖北省巴東縣溪丘灣鄉,再次找到馮某春,以2萬元的價格租用了該基地場地,搭建制毒工廠。8月8日,在張某瓊、林某鏗的組織分工下,該團伙開始生產麻黃堿。
期間,余某林受該團伙雇傭2次運輸溴代苯丙酮共計26桶,獲利2.9萬元。
2018年8月16日凌晨,巴東縣公安局抽調65名精干警力組成五個抓捕專班,將正在生產加工麻黃素犯罪嫌疑人一舉抓獲,在生產現場、租住屋、租用倉庫內查獲兩套生產加工設備、麻黃素1.161噸、溴代苯丙酮成品1.83噸、甲苯5.11噸、鹽酸0.34噸及其他加工原材。
公訴機關認為,張某瓊、林某鏗19等人違反國家規定,非法生產、運輸、買賣制毒物品,其觸犯了《刑法》第三百五十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非法生產、運輸、買賣制毒物品罪追究刑事責任。
因該案系恩施州有史以來最大的生產制毒物品案,巴東法院制定嚴密的工作方案,成立庭審團隊、安保押解、技術支持、后勤及醫療保障等工作小組,明確安檢、警戒、押解值庭、后勤保障等責任分工,相關部門全力配合,確保庭審工作順利進行。
為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巴東法院為8名未委托辯護人的被告人指定辯護人,并組織控辯雙方召開庭前會議,庭審中,公訴機關通過多媒體示證平臺出示了相關證據,合議庭圍繞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展開了法庭調查,控辯雙方從事實和證據認定、定罪量刑、法律適用等方面充分發表了辯論意見,19名被告人分別作最后陳述。庭審秩序良好,除馮某春、史某翠2人外,其余17名被告人均當庭認罪認罰。
法庭將于近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