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新“楓”景(36)| 39.94畝中藥材,靜待花開收獲時!
人民法院報2024年6月21日第04版
在湖北省隨縣洪山鎮鮑集村丘陵間的一大片平地上,菊花、百部等中藥材,枝葉藤蔓肆意生長。
6月4日一大早,隨縣人民法院洪山人民法庭庭長張黎輝就來到鮑集村村委會,回訪一個月前調解的土地租賃合同糾紛執行情況。
“感謝法官,現在土地租金有了保障,與客商的合作還在繼續,就等著這片中藥材開花收獲了!”村委會主任鄭偉帶著張黎輝到中藥材基地查看情況并介紹道。
眼前的綠意盎然,讓張黎輝有了更多的成就感。
一紙訴狀討租金
鮑集村位于大洪山西北部,群山相連,多為坡沙地,長年氣候溫潤涼爽,適宜中草藥種植生長。
2022年4月,客商舒某來到鮑集村,從他人手中轉租了該村10余畝土地種植中藥材,并支付了當年的租金。一年后,舒某找到村委會,提出要直接租賃39.94畝土地,雙方達成土地租賃協議。鮑集村村委會依約交付了土地,舒某也立即在土地上忙活起來,平地、播種、鋪膜、施肥……
然而,雙方約定的土地租金,舒某卻未及時支付,后經村委會催要,仍遲遲未能兌現。
“請求法院依法解除雙方土地租賃合同,判令被告支付土地租賃費,并恢復土地原狀,賠償經濟損失。”2024年4月15日,鮑集村村委會將舒某訴至法院。
“原告要求把被告種植的中藥材鏟除、恢復土地原狀?”張黎輝發現雖然案情簡單,但雙方矛盾尖銳,“鏟除已經種植的中藥材,不光被告的投入打了水漂,原告的租金收益甚至當地中藥材產業也會受到影響,結果肯定是兩敗俱傷。”
如何既化解雙方矛盾,又爭取實現雙贏共贏?張黎輝深入審查案件,探尋破解方法。
多方調查找癥結
法官實地查看菊花、百部長勢情況
張黎輝來到舒某的種植基地實地調查,眼前的30多畝地上,幼苗長勢良好,生機勃勃。
“我從事中藥材種植銷售多年,一年多前到這里租賃土地栽種中藥材,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經過深入交談,舒某吐露未支付土地租賃費的原因,“這些中藥材屬于多年宿生科類,醫用價值高,但是生長周期長、維護管理難,短期很難見到效益。我也不是想賴掉土地租賃費,主要是前期投入較大,資金周轉確實有困難。希望村里能考慮我的實際情況,寬限期限,如果村委會把我種植的中藥材鏟除,我也會要求賠償損失。”
掌握被告實際情況后,張黎輝又到村委會詳細了解原告訴求。“為了盤活土地資源,村里征求了村民意見并經討論決定,由村集體統一收回土地后出租,所收取租賃款返還村民,舒某所租土地便是其中一部分。”村委會負責人介紹道,“但是舒某一直沒有兌現租賃費,在外務工的村民多次聚集要求盡快追回租賃款,我們壓力很大。”
“你們雙方有沒有租賃合同?”張黎輝追問道。“當時只是口頭約定,沒有簽訂書面租賃協議,希望法院盡快查明事實,幫我們追回土地租賃費,否則,將堅決鏟除舒某種植的中藥材。”村委會負責人要求。
“看來雙方最主要的矛盾是土地租賃費,把這個解決了,應該還有繼續合作的可能。”實地調查結束后,張黎輝與法官助理分析案情,決定先從調解著手。
確定了策略,張黎輝便開始組織庭前調解工作,先“背對背”調解,分別聽取雙方訴求、存在困難等,找準矛盾調和點,再“面對面”調解,引導雙方開誠布公,立足長遠,固定利益連接點。
調解一案規范一片
法官現場引導簽訂土地租賃協議
4月26日,在鮑集村村民委員會,張黎輝再一次組織原、被告雙方調解。經過前期溝通,雙方態度有所緩和。
“雙方雖然沒有書面協議,但達成了口頭租賃協議,這一點大家是否都認同?”“認同!”
“租種的土地都是村民的,應該及時支付租金,如果確實有困難,也要積極跟村里協商,不能讓村民受損失!”“中藥材種植短期看不到收益,投入也較大,前期有困難。舒某是外地過來投資的,其間也帶動了本地村民就業。如果鏟除已種植的作物,不僅擴大了損失,也給其他土地租賃戶帶來不好的印象,影響產業發展,得不償失。”在村委會,張黎輝引導雙方解開心結,相互體諒。
“如果舒某能付清拖欠的租賃費,給村民們一個交代,我們愿意放棄鏟除中藥材、恢復土地原狀的要求。”村委會負責人表示。
最終,舒某同意付清拖欠的1.04萬元土地租賃費,并當場兌現。雙方達成調解協議,握手言和。
“你們的土地租賃合同,目前還只是口頭協議,為了以后長期合作,最好還是簽一個書面合同,這樣大家都放心些。”調解結束后,張黎輝建議道。雙方也一致認同,補簽了土地租賃合同,充分考慮中藥材多年生長特性,更加清楚地約定了雙方的權利義務、承包款數額、特殊情形等。
至此,這起土地租賃合同糾紛圓滿畫上句號。村民的土地租金有了,39.94畝中藥材也即將開花,迎來收獲。
雖然案子結了,但雙方僅口頭約定土地租賃的情況也給張黎輝提了個醒。
為預防類似糾紛再次發生,5月10日,張黎輝主動來到鮑集村,了解當地其他未簽土地租賃合同的情況,并請村委會組織承包戶到場,為大家宣講合同糾紛法律規定。村委會當場又與6位承包戶補簽合同,該村土地承包租賃全部實現法治化、規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