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整治養老詐騙 | 洪湖法院發出首份涉養老詐騙司法建議
為了更好地從源頭預防養老詐騙,為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近日,洪湖法院針對審理的一起詐騙社保資金案件反映出的監管漏洞問題,向洪湖市相關行政部門發出司法建議,推動建立信息共享機制,扼制違規領取和欺詐騙取養老金行為,維護社保基金安全。
2005年10月至2017年1月,被告人張某某因欠銀行貸款無力償還,便萌生騙取退休人員社保退休工資的意圖。在其擔任洪湖市某福利院院長期間,利用保管福利院養老人員社保退休工資存折之便,在供養人員陸某某等8人相繼去世后,故意未將上述人員按規定上報人社部門予以注銷戶口,致使陸某某等8人去世后社保退休資金一直在發放。被告人張某某多次通過取現、轉賬方式將8人去世后仍然發放的社保退休工資轉歸自己所有,共騙取社保退休工資69萬余元。
洪湖法院經審理認為
被告人張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社保資金,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根據被告人張某某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判決被告人張某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繼續追繳被告人張某某的違法所得,返還給洪湖市大同湖管理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
就辦案中發現的福利院院長利用監管漏洞,冒領已故老人退休工資、侵占公共福利,嚴重損害國家利益的情況,洪湖法院向洪湖市相關行政部門建議,立即對洪湖市所有的公立和私立福利院養老人員退休工資的保管和使用情況進行全面摸底排查,杜絕代領已故供養人員養老金并違規使用的情形發生,同時,及時了解供養人員死亡信息,加強信息一體化建設,與養老院及公安機關、殯儀館、醫院等建立供養人員死亡信息共享機制,堵塞冒領漏洞。
下一步,洪湖法院將繼續深入開展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立足審判職能,積極銜接相關行政部門,共筑養老詐騙防護網,守護好老百姓的“養老錢”,讓廣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