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悟農家小院的“特殊”庭審
作者: 王瓊 楊召/中國法院網 發布時間:2017-08-18 訪問次數:2390
近日,大悟縣大新鎮余畈村的一個農家小院里,一場“特殊”庭審正有條不紊地進行。
2004年8月,原告付某與丈夫杜某在廣東打工時相識,2005年2月二人登記結婚,同年8月生育一女,2012年8月生育一子。由于婚前雙方了解不夠,性格差異較大,婚后經常因瑣事爭吵。2012年以來,杜某逐漸染上疾病,雖經多方治療,仍然未能有效控制,嚴重影響了日常生活。今年7月初,付某以性格不合、丈夫患有嚴重疾病為由到大悟法院起訴,要求與丈夫杜某離婚,婚生子由她本人撫養并承擔撫養費,婚生女由杜某撫養,自己愿意承擔女兒的部分撫養費。
承辦法官楊召在審理過程中了解到,被告杜某由于疾病纏身,行動不便,言語不清,平時依靠年邁的母親照顧生活起居,到法庭參加庭審非常困難,為了方便杜某參加訴訟,保障其訴訟權利,在征得雙方同意后,決定將庭審開到杜某的家中。
于是,主審法官、書記員攜帶筆記本電腦、攝像機等數碼設備來到杜某家,在他家的院子里,簡單擺上桌子、凳子,一場特殊的“庭審”就開始了。庭審中,鑒于雙方分歧不大,案件有調解可能,主審法官一方面勸說原告考慮被告的身體情況和經濟能力,在子女撫養問題上作出讓步,另一方面給被告做思想工作,夫妻好聚好散對雙方、對子女都有好處。經過一番耐心細致的調解,原、被告當庭達成了調解協議,即雙方解除婚姻關系,婚生子女均由原告撫養并承擔撫養費。庭審后,主審法官立即制作了文書并向雙方送達,雙方當事人對法官的便民服務和辦案效率都表示十分滿意。
編輯: 林靜
文章出處: 中國法院網-湖北法院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