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法院3年“骨頭案”成功執結
日前,被執行人張某瑋在面臨追究拒執罪的強大壓力下,將其應承擔的執行款80萬元現金交到利川市法院,從而使這起歷時三年之久、標的額達108萬元的執行案件取得重大突破。
申請人利川市某商砼公司與被執行人張某瑋合同糾紛一案,2016年5月16日,經法院主持調解,雙方自愿達成調解協議約定還款期限及利息。被執行人張某瑋沒有在規定期限內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2017年3月27日,申請人利川市某商砼公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被執行人張某瑋便“泥牛入海”。 盡管被執行人張某瑋與法院長期玩“躲貓貓”的游戲,但絲毫沒有阻止執行人員對其財產進行深度查詢的腳步。執行人員在“四查”基礎上,扣劃被執行人張某瑋銀行存款近10萬元,并分別查封了被執行人張某瑋名下的小產權房一棟(無產權證)及2臺車輛(英菲尼迪車和路虎攬勝車)。
2018年3月14日,利川市法院得知被執行人張某瑋車輛(英菲尼迪車)線索后將其扣留,經司法拍賣獲款18萬元。2018年6月26日,申請人(自訴人)利川市某商砼公司以張某瑋構成拒執罪,向利川市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要求追究被告人張某瑋刑事責任。2018年6月27日,利川市法院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被告人張某瑋予以立案。
2019年2月27日20點30分,利川市法院得知被告人張某瑋另一車輛(路虎攬勝車)線索后,黨組書記、院長周繼榮,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李樹兵及執行人員張黎等組成臨時執行小組前往車輛所在地,發現系案外人譚某在駕駛該涉案車輛,于是向其說明案件具體情況及法律規定,要求其予以配合。譚某拒絕配合后,執行人員再次耐心解釋相關法律法規,并出示了相關裁定書,但譚某置若罔聞拒絕下車,并加大油門將執行人員張黎拖行近200米,撞上鄧某停在自家門前的車輛后才迫停,致使執行人員張黎受傷,鄧某車輛受損。日前,譚某因涉嫌妨害公務罪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3月6日,被告人張某瑋時隔三年之久終于現身來到利川市法院,將80萬元現金交到執行人員手中,為利川市某商砼公司與張某瑋合同糾紛一案畫下句號。
3月12日,利川市某商砼公司將一面錦旗交到執行人員張黎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