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離賭博陋習,共創美好生活
與親朋好友、街坊鄰居相聚,自然少不了一些娛樂活動,其中打麻將、打撲克等是最常見的活動,但有些不法分子卻從中嗅到了“賺錢”的味道,他們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提供賭博場所,甚至蔓延到網絡平臺上。
法官提醒您:
在日常生活中偶爾不帶彩娛樂可以增進大家之間的感情,放松身心,但是切忌深陷其中,無法自拔。
案例一:從“賭民”變為“賭頭”,獲刑十個月
2004年間,虞某通過他人開始接觸香港“六合彩”賭博后,先是通過向他人投注、報碼的方式參與賭博;后自2008年開始至案發,虞某以營利為目的,聯系并接受他人下注,組織他人對香港“六合彩”開獎信息進行競猜賭博,其中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11日期間,虞某共計接受他人投注“六合彩”賭博65次,賭資數額達人民幣49.644萬余元,于2018年3月份主動投案自首。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虞某以營利為目的,利用網絡上的香港“六合彩”開獎信息,聚眾進行賭博,涉賭金額49.64萬余元,其行為已構成賭博罪。鑒于虞某具有自首情節,系初犯、無前科,已退贓,依法可酌情從輕處罰。法院依法以賭博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個月;對虞某退出的違法所得人民幣八萬元予以收繳。
案例二:開設賭場“抽水”獲利,獲刑六月并處罰金
2018年7月初至2018年7月18日之間,方某多次邀約他人,在陽新縣黃顙口鎮的某酒店和方某家中以“扳九點”的方式進行賭博,以每出現一個“九點”抽取人民幣十元的方式從中“抽水”獲利。期間,方某開設賭場的次數達十余次,非法獲利6000余元。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方某為非法謀利,組織多人參與賭博,抽頭漁利達人民幣6000余元,其行為已構成開設賭場罪。綜合考慮方某開設賭場時間長短、抽頭漁利數額大小及悔罪態度,對方某可適用緩刑。法院依法以開設賭場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對方某退出的違法所得人民幣六千元予以收繳。
案例三:賭場開在微信上,構成開設賭場罪
2017年7月至9月期間,明某通過自己的微信創建微信群,雇請兩人負責在群里發紅包和負責記賬,組織其他人以搶紅包、比大小(比九點)的方式進行賭博。事后,明某根據記賬結果,通過微信轉賬方式負責收取輸家現金和支付贏家現金,并在每輪參賭獲勝方抽取漁利人民幣50元,累計賭資達到15萬余元,獲利6萬余元。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明某以營利為目的,通過微信開設賭場抽頭漁利,其行為已構成開設賭場罪。鑒于明某具有自首情節,已退贓,賠償受害人、取得諒解,依法可酌情從輕處罰,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法官提醒:
賭博不僅危害社會秩序,影響生產、工作和生活,而且往往是誘發其他犯罪的溫床。廣大群眾在生活中要自覺抵制賭博行為,不為賭博提供任何條件,并積極向相關部門舉報賭博違法活動,共同營造良好社會風氣。
法律小貼士:
我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