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法院依法騰退大型賓館
9月4日,晶銀大酒店在武漢市青山區法院執行法官的主持下,對5-8層樓房屋進行了騰退。至此,執行干警不畏艱辛,先后二十余次與雙方當事人、涉案案外人進行調解,在此次全市法院發起的獵賴行動中,迫于法律的強力威懾,終讓這起僵持十余年之久的糾紛得以執結。
2005年5月20日,原告建二商場與被告晶銀大酒店簽訂租售協議一份。該協議的出租方為原告建二商場,承租方為被告晶銀大酒店。后雙方發生糾紛,晶銀大酒店自此后未交付租金,遂成訴訟。案件經兩級法院審理,于2013年11月19日作出判決,被告晶銀大酒店向建二商場支付租金并向其騰退位于武漢市青山區紅衛路某處的房屋。判決生效后,雙方均認為自己的損失大,導致矛盾突出,若強制執行,勢必會進一步激發矛盾。為有效化解糾紛,法院執行干警多次前往酒店實地了解情況,并約談雙方代表做思想工作,力爭達成執行和解,但未能如愿以償。該案執行法官受理案件后,經過調查分析,發現雙方矛盾比較尖銳,如強制執行既要現場布控,還要清點、運輸財物,采取搜查措施,需要動用大量的司法資源。為此,執行法官確定了以和解為主、強制為輔的執行思路,但由于被執行人以賠償裝修費過低、時間緊迫沒有地方居住等理由推脫,導致雙方意見分歧過大,申請執行人表示無法接受,和解工作無法取得實質性進展。
為了維護生效法律文書的權威性,執行干警迅速轉變工作思路,一面向被執行人發出強制騰退房屋公告,責令被執行人在指定期限內自覺騰退房屋,并交出房屋所有權證,一面開始著手制定方案,繪制現場警戒圖,啟動聯動執行機制,召開執行協調會,準備強制執行。與此同時,執行人員繼續對被執行人做思想疏導工作,院長、分管副院長、執行局長一線指揮,集結30余名干警進入KTV和酒吧,對約2000余平方米面積的場地首先進行了清場騰退,并將場所全部封閉。此舉敲山震虎,表明了法院強制執行的決心,同時要求被執行人抓緊最后的和解時機,如強制騰退房屋、拆除建筑,可能導致被執行人的一些損失。
2018年6月20日,執行法官再次約談雙方代表,勸其從企業擔當和企業信譽出發,能否互讓一步,別因小利益影響企業的發展,造成得不償失,爭取雙贏甚至多贏。在執行法官多次調解下,晶銀大酒店方面有了達成和解的意向,執行法官以時不我待的作風,一方面爭分奪秒組織雙方代表前往現場清點物資,另一方面及時向院領導匯報,請求領導出面與建二商場負責人進一步磋商協調,力促建二商場抓住和解時機,避免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在此次秋季獵賴行動中,9月4日,在執行法官的主持下,雙方終于再次圍坐在談判桌前進行和解細節商榷。建二商場作為著名企業,勇于擔當,考慮到酒店拆除設施需耗費大量人力物力,便靈活制定政策掛牌進行招商,待新承租人交接后即可產生效益;晶銀大酒店也表示積極配合,并及時騰退。至此,在青山法院執行法官的見證下,9046㎡商業大樓房屋,終于得到順利騰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