鄖西法院多方聯動促執行
近日,鄖西法院執行局在茅箭法院及鄖西縣公安局的密切配合下,又成功擒獲一失信被執行人,促進了案件的順利執行。
鄒某與朱某、程某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十堰市茅箭區法院于2016年12月2日作出判決,確定由朱某償還鄒某借款40000元,程某負連帶清償責任。判決書生效后,朱某、程某均未履行,鄒某遂向茅箭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后經十堰市中院指定由鄖西法院執行該案。鄖西法院在執行過程中,倆被執行人與執行干警“玩失蹤”,在被執行人杳無音信的情況下,鄖西法院將相關信息送至鄖西縣公安局,請求協助臨控。鄖西縣公安局情報中心高度重視,極其負責,多次實時、準確的提供了臨控人員的信息。2018年2月8日,鄖西縣公安局情報中心及時提供了朱某的相關信息,鄖西法院執行干警迅速出擊,一舉將其擒獲,并在春節期間對其強制拘留15日。
4月24日,鄖西縣公安局情報中心再次向鄖西法院實時提供了被執行人程某在十堰出現的信息,鄖西法院執行局指揮中心干警立即將該情況向局長李少峰匯報,并通知該案承辦人。結合該案案情及鄖西縣公安局提供的信息,考慮到當時雨霧天氣及路途較遠的狀況,為防止被執行人離開而難以尋找。經過研判后,李少峰果斷決定,請求茅箭區法院予以協助。此時,已經中午12時臨近下班,電話聯系茅箭區法院執行局局長黃可后,黃可當即表示全力協助鄖西法院執行工作,并立即派員趕赴現場控制被執行人程某。同時,鄖西法院執行干警也驅車前往程某出現地,在茅箭區法院執行干警的配合下,成功將程某擒獲并強制帶至鄖西法院。經過執行干警耐心、細致的析理、明法后,程某認識到自己抗拒執行的錯誤,當場寫下悔過書,并履行現金10000元,根據其生活狀況,剩余部分定下分期履行保證。至此,本案兩名躲避法院執行近一年的被執行人,都以公安機關臨控而落網。
近年來,鄖西法院與多單位、多部門建立了執行聯動機制,有效打擊了失信被執行人的囂張氣焰,大大提高了執行效率,取得了良好的執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