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出借信用卡不料卻“借”出了官司
作者: 劉亞麗 發布時間:2019-05-10 訪問次數:7685
近日,遠安法院審理一起因同事間出借信用卡而引發的糾紛。
趙某和李某是同一家公司的同事,2017年1月20日,李某到趙某家中聲稱自己急需用錢,希望趙某將信用卡借給自己使用。出于同事間互幫互助的想法,趙某將自己名下的浦發信用卡借給了李某,雙方簽訂了《信用卡借用協議》,后來李某多次借用趙某的信用卡額度,雖然雙方簽訂了借用協議,但李某并未按照協議履行還款義務,趙某為了避免不及時還款給自己留下不良信用記錄影響以后的生活,只能自己先行將欠款還上。
2018年11月趙某一紙訴狀將李某告上法庭,該院經依法審理一審判決李某向趙某償還欠款共計12萬余元。
近年來,因出借銀行卡、信用卡引發的糾紛時有發生,不同于借款,由于信用卡與個人身份密切相關,一旦出借信用卡后對方長期逾期不還,不僅會影響個人征信,還可能面臨一定的法律風險。況且此類案件多發于關系較好的親戚、朋友、熟人之間,一些人往往在對方透支不還后不能及時主張自己的權利,而是自認倒霉,吃“啞巴虧”。法官特別提醒廣大市民,不要好面子等原因將信用卡輕易外借,也不要將卡號、有效期、密碼等個人信息輕易透露給他人,以免惹上不必要的麻煩!
編輯: 李珮珮 陳群安
文章出處: 省高院宣傳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