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中院公開審理廖某林等27人涉黑案
發布時間:2019-12-04 訪問次數:6673
11月28日至30日,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廖某林等人涉嫌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一案。27名被告人因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敲詐勒索罪、詐騙罪出庭受審。18名被告人當庭認罪。
經指控,2005年以來,被告人廖桂林糾集、網羅被告人廖紅林等人逐漸形成骨干成員基本固定、人數較多的犯罪組織,在武漢市洪山區青菱街紅霞村等地,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或其他手段獲取經濟利益,并通過暴力、威脅等手段,有組織地多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等嚴重破壞當地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1人死亡、4人輕傷、10人輕微傷、公私財物損失7800余萬元的嚴重后果。
2018年3月29日,洪山區公安分局將主要犯罪嫌疑人廖某林控制,團伙成員相繼到案。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廖某林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以暴力或其他手段,有組織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嚴重破壞經濟和社會生活秩序,構成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并應當對該組織所犯全部罪行承擔刑事責任;對被告人廖紅林等其余26名被告人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相關罪名追究刑事責任。
庭審現場,18名被告人當庭表示認罪認罰。鑒于涉案人員眾多,案情復雜,本案將擇期宣判。
編輯: 陳群安 李珮珮
文章出處: 省法院宣傳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