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陽新法院為21名生活困難的當事人發放共計19萬元執行救助保險金。
據悉,“執行救助保險”以法院為投保人,生活困難的涉民生訴訟案件當事人為受益人,經過一系列審查過程,由保險公司向困難當事人發放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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