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環資庭榮獲全國普法工作先進單位
近期,中央宣傳部、司法部、全國普法辦印發《中央宣傳部 司法部 全國普法辦關于表彰2016-2020年全國普法工作先進單位、先進個人和依法治理創建活動先進單位的決定》。其中,省法院環資庭榮獲全國普法工作先進單位,是我省受表彰的10個省直機關所屬單位之一。
2016年以來特別是長江保護法施行以來,省法院高度重視長江大保護相關工作,堅決扛起長江生態環境保護的司法責任。省法院環資庭根據院黨組決策部署,認真抓好各項具體工作落實。一是加強政策引領。出臺《關于認真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的通知》《關于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構建長江流域(湖北段)生態環境保護行政執法與司法協調聯動機制的實施意見》《關于充分發揮審判職能服務保障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實現的實施意見》,指導全省法院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湖北、考察長江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加強環境資源審判工作。二是更新司法理念。推動全省法院建立“1+5+10+N”環境資源審判組織體系,設立44個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基地,廣泛開展“增殖放流”、“補植復綠”等恢復性司法實踐,實現懲治違法犯罪、維護公共利益、法治宣傳教育“一判三贏”。三是推進區域協作。與兄弟省(市)高院簽訂《環洞庭湖環境資源審判協作框架協議》《關于構建長江中游城市群審判工作協作機制的框架協議》《環丹江口水庫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環境資源審判協作框架協議》,共護“一庫凈水北送”“一江清水東流”。四是拓展普法載體。發布《湖北環境資源審判白皮書》《湖北法院長江生態環境資源司法保護白皮書》《湖北法院開展長江大保護環境資源審判白皮書》《湖北法院助力長江大保護的綠色答卷宣傳冊》,組織開展“司法護航美麗長江”“長江十年禁漁”“野生動物保護”等宣傳活動,推動環境法治宣傳進機關、進社區、進校園。相關工作先后被《人民日報》《法治日報》《人民法院報》《湖北日報》等媒體報道,取得較好社會效果。
2022年,省法院環資庭將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引,在院黨組的堅強領導和各部門的大力支持下,發揮湖北作為長江流域生態大省、國家碳排放交易注冊登記機構所在地的優勢,圍繞長江大保護、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等工作發揮審判職能,為我省加快“建成支點、走在前列、譜寫新篇”做出新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