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化營商環境 | 一次化解8案,為多家關聯企業“松綁”
“多虧執行干警認真細致的工作,讓我們原本因糾紛失去的信心又撿了回來,就像給我松了綁,公司也能繼續經營了!”當事人在領取執行款時,激動地說道。
合同糾紛錯綜復雜,“捆綁”多位生意人
樊某、鄭某與溫某簽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由樊某、鄭某將某工程發包給溫某,隨后,溫某又將該工程轉包給王某,由王某具體施工。
施工結束后,各方因工程結算問題產生糾紛,樊某、鄭某將溫某訴至老河口法院,溫某又將王某訴至該法院。老河口法院依法審理后作出判決,樊某、鄭某應支付溫某工程款470余萬元,溫某應支付王某工程款215萬元,且樊某、鄭某應在欠付溫某工程款范圍內承擔連帶給付責任。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上述案件中的溫某系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該公司的綜合樓建設施工工程也由上述案件中的王某負責,因施工合同糾紛,雙方又訴至老河口法院。老河口法院依法審理后作出判決,該公司應支付王某42萬元工程款;又因王某曾從該公司借款106萬元到期后未償還,法院判決王某償還該公司借款106萬元。
執行干警“架橋開路”,為當事人“松綁”
執行干警在仔細分析幾案案情后,抓住了“雙方當事人互負債務”這一重點,決定采取“債務抵銷”的方式開展執行工作。但各方當事人之間互不信任不愿與對方溝通,如何讓各方當事人愿意“坐下來談談”成為了難題。
“既然當事人之間互不信任,我們就給他們搭起一架信任的橋!”
執行干警仔細計算各方當事人債權債務,將債權債務關系一一列舉制成表格,形成書面文字,為后面的溝通工作“打下橋墩”。
隨后,執行干警多次走訪各方當事人進行勸說,“沒什么事兒是說不開的,況且你們之間債權債務關系明確,我們坐下來談談,把這個事情解決了,也了了大家一塊心病不是……”
最終,在執行干警一次又一次的“搭橋鋪路”中,各方當事人終于愿意“坐下來談談”,進行“債務抵銷”對話。經過多輪協商,某公司將自身對王某的債權債務均轉讓給溫某,王某表示同意。
債權債務轉讓后,溫某共欠付王某257萬元,王某欠付溫某106萬元,經過相互抵銷后,溫某欠付王某151萬元,樊某、鄭某欠付溫某356萬元。另查明,涉及溫某、王某之間債權債務關系的案件共計5件正在訴訟當中,其中2件已經上訴至襄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干脆我們一鼓作氣,把訴訟里面所涉及的金額提前計算到這幾起案件的執行中,徹底給大家‘松綁’!”
“能一起解決最好!”
面對執行干警的提議,各方當事人紛紛表示贊成。
最終,各方當事人達成“一攬子”和解協議,3起案件就此執結,另在訴訟中的5起案件,當事人均采取撤回起訴或撤回上訴的方式結案,僅由溫某支付王某40萬元,可謂“快刀斬亂麻”,給所有當事人都“松了綁”。
老河口法院通過執行和解程序,為當事人“架橋鋪路”,積極促成當事人對關聯糾紛達成履行債務“一攬子”協議,依法為各方當事人緩解債務壓力,為企業恢復生產經營創造了條件,有力護航中小微企業穩步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