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關于集中整治違規吃喝的工作部署,切實減輕基層負擔,近日,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下發《關于不得在基層人民法庭用餐的通知》,進一步規范全省法院系統公務接待活動。
通知強調,全省各級法院到基層人民法庭開展調研等公務活動時,一律不得在基層人民法庭用餐或由基層人民法庭安排用餐。
通知要求,全省各級法院要加強公務接待經費管理,督察部門要加大對相關違規違紀行為的查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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