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85份司法建議推動矛盾糾紛實質化解
——緊盯群眾“急難愁盼”,湖北法院推動主題教育走深走實
▲2023年6月20日湖北日報第03版
主題教育開展以來,湖北法院堅持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凝心鑄魂,緊盯群眾“急難愁盼”,能動參與社會治理,回應群眾司法訴求,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主題教育的實際成效。
用好司法建議
避免“掉進同一條溝里”
推動糾紛實質性化解,既是司法改革的重要內容和目標,也是人民法院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的必然要求。
陽新縣某初中學生汪某某,因瑣事與劉某發生爭吵,并用凳子將對方砸成重傷二級。因犯故意傷害罪,汪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今年3月1日,汪某某刑滿釋放,希望能夠繼續就讀初中并參加中考。汪某某家人到學校咨詢時發現,因此前沒有及時辦理休學手續,汪某某的學籍自動進入了九年義務教育畢業庫,無法退回。
陽新法院承辦法官第一時間與縣教育局溝通,并依法向其送達司法建議函,建議給予汪某某繼續學習的機會。陽新縣教育局收到建議函后,核實相關情況,于同日即向黃石市教育局提交申請,請求市教育局按程序上報至省教育廳,將汪某某的學籍退回至初中。汪某某得以重回課堂。
司法建議是法律賦予人民法院的重要職責,是人民法院參與社會治理的重要切入點。湖北法院著重圍繞法治化營商環境、長江大保護、促進創新發展、建設社會誠信體系、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共同締造、訴源治理和糾紛實質化解、保障民生、提升執法水平和市場主體自治能力等方面以及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共發出司法建議2685份,收到有效回復1607份。
今年是毛澤東同志批示學習推廣“楓橋經驗”60周年。省法院主要負責人提出,要把開展主題教育和法院審判工作、地方中心工作結合起來,大力弘揚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努力將矛盾化解在一線、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鎮、矛盾不上交。
5月30日,省法院主要負責人到漢川調研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工作情況時提出,要在依法辦案中發現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司法建議,是司法機關實行標本兼治,參與社會綜合治理行之有效的措施;深入挖掘案件背后的傾向性、體制性問題,通過司法建議反饋社會治理問題中的矛盾隱患,提出建設性意見、建議,避免“掉進同一條溝里”,為黨委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省法院還制定出臺《院領導聯系基層法院工作辦法》,通過省法院院領導對口聯系基層法院,幫助基層法院健全完善制度機制、解決突出困難和問題,有效補強短板弱項,促進審判執行工作明顯提升,努力在全省基層法院中發揮示范帶頭作用。
深入調查研究
劍指群眾反映強烈問題
落實黨中央大興調查研究的工作部署及省委的實施方案,省法院結合“下基層、察民情、解民憂、暖民心”實踐活動,深入中基層法院工作一線開展調查研究。
省法院黨組研究制定《關于在省法院機關及直屬法院大興調查研究的實施方案》,圍繞省委確定的10個方面的調研重點,確定省法院領導班子調研課題8個,庭處室調研課題34個,直屬法院調研課題33個,深入開展案件管理、審判執行業務、隊伍建設等多元化全范圍的調查研究。
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省法院出臺《關于在全省法院開展長期未結、久押不決案件專項清理活動的實施方案》,對長期未結和久押不決案件進行集中清理。按照“減存量、控增量”的原則,清理活動分兩個階段逐步推進。
11月30日專項清理結束之日前,實現全省法院三年以上未結訴訟案件基本清零,三年以上久押不決案件超過六個月未結的基本清零;一年以上未結訴訟案件控制在2022年度新收案件數的萬分之五以內。對清理工作不力的法院和責任人,將進行約談、通報、問責。
作為司法審判機關,全省法院發揚自我革命精神,將主題教育檢視整改工作與政法隊伍教育整頓、省法院機關拉練整改驗收工作緊密結合,列出清單,逐項整改。堅持立查立改、即知即改,能夠當下改的,明確時限和要求,按期整改到位;短期內難以解決的,要盯住不放,明確階段目標、持續整改,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主題教育的實際成效。
“從一年多來閱處的4000多封群眾來信看,反映最強烈的就是聯系不上法官,開庭時間拖延,庭審不規范等問題。”5月12日上午,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約談4個基層法院和部門一把手,將無故不接聽電話和隨意變更開庭時間專項整治推向縱深。
此前,武漢中院緊扣主題教育,發布“關于對辦案人員無故不接聽電話和隨意變更開庭時間等問題開展專項整治的公告”,并公布投訴舉報電話和舉報信箱,安排專人對投訴電話內容進行逐條登記、梳理和處置,形成每日專報,再由督察室進行全程督辦和回訪,每個投訴的跟蹤追查結果通報不超過次日上午。
目前,武漢市民熱線反映不接電話相關的投訴單已從幾十件下降至個位數。1至5月,武漢全市法院案件平均自然辦理天數73.68天,同比縮短5.16天。
省法院相關負責人表示,全省法院將繼續加強組織領導,層層壓實責任,切實把學習成果體現在審判執行工作全過程各方面,推進主題教育走深走實,推動湖北審判事業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