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掉黑財4.57億元 審判黑惡500余人 武漢法院“快”“準”“狠”掃黑除惡
12月23日,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通報: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中旬,武漢市兩級法院共受理一審黑惡案件81案581人,其中涉黑案件27件296人,涉惡案件54件285人;已審結72件506人。
據介紹,武漢法院掃黑除惡呈現“快”“準”“狠”特點。其中一起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從收案到判決,僅用了26天。占比46.84%的黑惡案件在一審宣判后未被提出上訴或抗訴。8月15日,武昌“黑中介”案宣判后,武漢市涉及“黑中介”的投訴數量直線下降,從過去的平均每天12起下降至每天1.5起。“打財斷血”,法院依法對涉黑財產全面查封,在已判處涉黑罪名的228人中,對127人依法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刑率55.7%。386人被依法判處財產刑,判處黑財總金額4.57億余元。
武漢法院掃黑除惡的幕后
收案到判決僅用26天
2017年5月以來,被告人張某、葉某等人在武漢市漢陽區、江岸區、洪山區等地的美容美發、保健按摩會所內,輕則誘騙,重則恐嚇、毆打,多次對消費顧客實施強迫交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2018年12月18日,漢陽區人民法院以強迫交易罪,判處被告人張某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其他3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一年二個月至九個月有期徒刑,所有被告人均當庭認罪服法。該案從收案到判決,僅僅用了26天。
武漢市法院介紹,為了提速,市法院主要領導到斗爭第一線,責任到人,問題各個擊破。明確兩個審判團隊相對集中審理黑惡案件,同時承擔指導基層法院黑惡案件審判工作。與此同時,轄區基層法院均明確一個合議庭或一名員額法官專門辦理和研究涉黑惡案件。
近半黑惡案件一審服判息訴
法官
“被告人鐘某,你對起訴書指控你的犯罪事實及罪名有無不同意見?”
鐘某
“沒有意見。”
法官
“你在庭前簽署的認罪認罰具結書是否是你真實的意思表示,你是否知道認罪認罰的法律后果?”
鐘某
“真實的,知道法律后果,我現在十分后悔。”
2019年6月19日上午,蔡甸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以鐘某為首16人涉黑案件,整個庭審歷時6個小時,16名被告人全部當庭認罪悔罪。
鐘案受理之初,大部分被告人均不認罪。蔡甸區法院選拔審判員及四名人民陪審員組成合議庭;為該案8名未聘請辯護人的被告人委托司法局指定律師提供辯護;3次召開庭前會議,明確庭審焦點,解決了非法證據排除、證人出庭等10個程序性事項,在開庭前做足了功課。
在案件審理過程中,主審法官多次與公訴人、辯護人溝通,大力宣傳認罪認罰從寬刑事政策,鼓勵辯護人做好被告人的法律釋疑和宣傳教育工作,規勸其自愿認罪。在主審法官主持下,庭審前夕,多名被告人家屬積極籌資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并向被害人真誠道歉,獲得柏某的諒解,雙方最終達成調解協議。
據統計,武漢市占比46.84%的黑惡案件在一審宣判后未被提出上訴或抗訴。有18案110名被告人當庭自愿認罪、悔罪,案件審判效果、社會效果突出。
嚴格執行黑惡財產
2015年6月至2017年12月間,以張某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在“公司式合法經營”掩蓋下,采取暴力、威脅、滋擾等手段,以借貸、收中介費為名有組織實施多起違法犯罪活動,兩年多時間內攫取非法利益550萬余元。
2018年12月26日,江岸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以主犯張某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迫交易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等,數罪并罰,判決執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并處沒收財產人民幣50萬元、罰金人民幣5萬元。其他22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十二年至一年八個月不等有期徒刑并處沒收財產、及罰金。張某等人不服,上訴至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武漢中院于2019年3月26日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目前判決已生效,涉財產部分執行移送至江岸區人民法院執行局。
張某案執行立案后,江岸區法院第一時間通過網絡查控系統,對23名被告人財產進行“地毯式”搜索,包括銀行存款、網絡銀行、車輛、不動產、證券等財產進行了查詢,對可供執行的74個銀行賬戶、4套房屋、7臺車輛依法采取查封、凍結等措施。
8月22日清晨6時,江岸區法院執行局調配23名干警、4臺車輛,兵分兩路,在漢陽區和江夏區兩處小區停車場,扣押張某等多名被執行人名下兩部汽車。聞訊趕來的張某家人向法官承諾馬上將罰金交到法院。
當日上午10時,張某名下的房屋被執行干警打開,將屋內的生活用品全部打包裝箱,運回法院。此次強制騰退后,該房屋將被法院掛網拍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