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鳳被執行人“走投無路”終還錢
發布時間:2018-06-29 訪問次數:4072
不能乘坐飛機高鐵,不敢使用自家車輛,近日,長年躲避在外的“失蹤”失信被執行人終于按捺不住,主動聯系了來鳳法院執行干警要求償還欠款。
楊某與楊某乙夫婦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經來鳳法院審理判決,楊某乙夫婦償還楊某3萬元。判決生效后,楊某乙夫婦未按判決履行義務,楊某遂申請強制執行。
為規避執行,楊某乙夫婦長期在外地,行蹤不明,執行干警無法與其取得聯系。執行干警經調查發現,楊某乙唯一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是其名下的一輛東風日產牌小轎車。于是,執行干警依法向恩施車管所送達了協助執行通知書,要求查封鎖定該車輛,同時將楊某乙夫婦列入失信人員名單。
楊某乙夫婦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員名單、限制高消費之后,不能購買飛機票、高鐵票,由于兩人長年在外,經常需要搭乘飛機火車,這給其出行帶來了極大影響。此外,楊某乙的車輛被鎖定、查封,無法年審,他總是提心吊膽,害怕開車上路車被依法攔截扣押,有車也不敢開。
不能乘坐交通工具,也不能使用自家車輛,“走投無路”的楊某乙只好主動聯系執行干警協商還款,委托家屬到法院繳納了2萬元,并由其母親擔保,承諾剩下的1萬元年底前支付完畢。法院遂將夫婦兩人移出失信人名單,并解除了車輛鎖定。
為切實解決執行難問題,壓縮規避執行生存空間,來鳳法院加大對失信人的懲戒力度,利用失信人黑名單、失信人懸賞公告等各類執行手段,最大限度的保護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平與正義,為建設誠信來鳳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編輯: 林靜
文章出處: 中國法院網-湖北法院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