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區三級協同 兩地法院聯動 快速解決執行難題
近日,武漢市漢陽區人民法院執行局線上線下積極聯動,一方面通過“一案一賬號”案款管理平臺將全部執行款發還給申請執行人,有力保障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另一方面,依被執行人請求,當天對其車輛解封,保證其能正常使用。至此,該案圓滿執結。
該案源自一起民間借貸糾紛,陳某與王某本是朋友,王某因生意往來急需用錢,向陳某借款,尚欠5萬元未償還,法院判決王某償還欠款及利息。
2020年9月,陳某依據生效法律文書向漢陽法院申請執行。執行法官經網絡查控,發現被執行人名下僅有一輛奧迪牌車,并無其他可供執行財產。因一直未找到車輛下落,且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法院依法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待有財產線索后恢復執行。
今年3月,申請執行人陳某提供了被執行人名下車輛線索,經核查,該車輛位于荊州市公安縣南平鎮。3月25日,漢陽法院將案件基本情況向市中院執行局進行匯報,請求與省高院協調車輛扣押事宜。省高院、市中院執行局高度重視,迅速協調荊州市公安縣人民法院聯動辦理車輛扣押。當天,漢陽法院將委托執行函及相關材料通過執行指揮平臺發給公安縣法院。當晚7點半,公安縣法院成功扣押被執行人名下車輛。之后,王某主動聯系執行法官,法官勸其盡快履行還款義務,否則將依法處置其車輛。
3月30日上午,王某和陳某依約來到法院。執行法官向王某指出拒不履行法院判決的嚴重后果,同時考慮兩人本是朋友,對雙方進行釋法明理,勸說雙方換位思考,通過協商解決糾紛。在執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和解協議,被執行人王某當場將借款及執行費等共5萬余元交到法院賬戶,陳某也自愿放棄了利息部分。王某同時提出,希望法院當天解封其車輛,以免影響自己使用。鑒于此案已達成和解并實際履行,執行法官當日即向雙方送達結案通知書,并再次通過線上平臺委托公安縣法院解封王某的車輛。
此案執行中,從扣押車輛到執行結束,線上線下兩地三級法院高效聯動,有效化解了當事人矛盾糾紛,得到雙方當事人認可。這也是漢陽法院踐行司法為民,落實“我為群眾辦實事”,切實為人民群眾解難題辦實事的真實寫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