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人獲刑!武昌法院公開宣判兩起涉惡案件
近日,武漢市武昌區人民法院依法對呂某妹等11人涉惡案件和肖某飛等15人涉惡案件進行宣判,并以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詐騙罪分別判處26名被告人有期徒刑,部分被告人被并處罰金。
壟斷醫院護工市場
最高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并處罰金10萬元
據悉,呂某妹等11人涉惡案,系武漢市首例經營醫療系統陪護業務人員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
2001年至2018年期間,被告人呂某妹、王某忠相繼招募被告人孫某賓等人,作為其陪護公司在醫院的管理員或主管,并成立巡查組。為壟斷武漢某醫院的護工市場牟取暴利,自2013年起,被告人呂某妹、王某忠等人有組織地多次實施暴力、威脅手段禁止本公司護工及外來護工私自承接業務,隨意毆打辱罵他人,肆意侵害他人的人身健康,破壞社會秩序、市場秩序,逐步在該醫院護工市場累積了一定的惡勢力名氣,使得其他經營陪護業務的公司迫于無奈退出、進城務工的護工為求得一份收入而被迫加入,形成了以被告人呂某妹、王某忠為首要分子,被告人孫某賓等9人為其他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
綜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情節、認罪態度、悔罪表現等,法院依法作出如下判決:被告人呂某妹犯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并處罰金十萬元;被告人王某忠犯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八萬元;被告人孫某賓等9人分別被判處五年至一年三個月不等有期徒刑,部分被告人被并處罰金;追繳違法犯罪所得61萬余元。
“套路貸”惡勢力犯罪集團
首要分子獲刑十六年并處罰金15萬元
肖某飛伙同張某波(另案處理)為謀取非法利益,在武昌區成立了一家公司,對外以武漢某商務咨詢有限公司的名義,從事以簽訂虛假合同、虛增債務、惡意壘高借款金額、肆意認定違約和以暴力、威脅以及軟暴力逼債為主要手段的“套路貸”非法放貸業務。
2017年11月至2018年3月,張某波伙同肖某飛先后糾集榮某魏等10余人,以某商務咨詢公司為依托,攫取非法利益,逐步建立起以張某波、肖某飛為首要分子,以榮某魏等13人為穩定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該犯罪集團成員及被告人金某輝共實施敲詐勒索5起、尋釁滋事10起、非法拘禁2起、詐騙32起。
武昌區人民法院經過審理,以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詐騙罪,判處被告人肖某飛有期徒刑十六年,并處罰金十五萬元;對其他被告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九年十個月至二年六個月,并處罰金六萬元至二萬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