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區一企業違法用地被重罰
作者: 蔡甸區法院 發布時間:2018-08-27 訪問次數:3928
近日,武漢市蔡甸區法院僅用七天時間成功執結了一起違規占用集體土地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被執行人某生態集團有限公司系一家國有企業,自2017年6月起,未經批準擅自占后官湖幺鋪村水田集體土地15.23畝用于公司經營,其中用途為農田的有11.96畝、坑塘水面為3.27畝。蔡甸區國土資源和規劃局獲悉后依法對該公司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該公司遲遲不履行義務,拒絕繳納違法用地罰款。7月25日,區國土資源和規劃局向蔡甸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鑒于該件的重要影響,區法院執行局立即召開會議,成立執行專班,當天做好執行裁定及預案,并組織人員到違法用地現場勘查。多次找公司負責人釋明拒不執行將承擔的法律責任,告知其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和凍結賬戶限制經營的后果。近日,迫于強大的執行壓力,被執行人主動履行了行政處罰決定,繳納罰款30余萬元。
文章出處: 省高院宣傳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