蘄春法院成功調解51起糾紛系列案
作者: 陳珊丹 發布時間:2019-02-26 訪問次數:5814
近日,蘄春縣法院審監庭調處了51起商品房銷售合同糾紛系列案,成功化解了糾紛。
余某等51戶購房人起訴湖北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要求其履行交付房屋并承擔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蘄春縣法院于2019年1月2日立案受理,交由審監庭兩名法官辦理。
受理此案后,承辦法官從原、被告處了解到,所涉樓盤項目主體工程目前已經完工,附屬工程仍在建設中。業主們認為開發商不具備交房條件,構成逾期交房,遂將該房地產開發公司告上了法庭。承辦法官何曙光和王建能認為:“房地產糾紛案件一般具有涉及面廣、處理難度大、易引發群體性事件等特點,我們不能簡單地就案辦案,而是要著眼解決實際問題,多花時間做雙方當事人的調解和法律釋明工作,有效化解矛盾沖突,維護社會穩定和諧。”
考慮到案件的特殊性,兩名承辦法官并未立即安排開庭,而是先后多次到該樓盤實地了解情況,廣泛聽取雙方意見,多次組織雙方進行調解。年前連續召開三場庭前會議,經各方當事人同意后,由法院組織進行調解。這起復雜且涉案金額巨大的案件,終于在第三次庭前會議中達成和解,并于春節前將51份民事調解書送達至雙方當事人手中。
編輯: 張心怡 核稿: 柯學文
文章出處: 省高院宣傳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