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任院長 李其凡
作者: 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12-06-25 訪問次數:170367
1936年出生,漢族,湖南省平江縣人,初中文化。1952年11月參加革命工作,1954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52年11月至1958年6月歷任湖北省通城縣土改復查工作員、縣供銷合作社業務組長、土產經理部副經理、生資經理部經理、縣審干辦公室組長、縣委宣傳部干事 ,1958年7月至1969年10月任通城縣黃袍公社黨委書記,麥市區、水興區、沙堆區區委副書記,沙堆區革命委員會主任。1969年11月任通城縣革命委員會副主任,黨的核心小組成員。1971年1月任中共蒲圻縣委常委、縣革命委員會副主任。1973年2月任中共湖北省咸寧地委副書記兼蒲圻縣委第一書記、縣革命委員會主任。1975年12月任全國供銷合作總社黨組成員、土產果品局負責人。1979年12月任中共湖北省咸寧地委副書記兼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1982年7月任咸寧地委書記、咸寧軍分區第一政委。1983年12月在中共湖北省第四屆代表大會上當選為省委委員。1986年5月至1998年1月任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同時任中共湖北省委政法委員會副書記。1986年7月,中共中央組織部批準為副省長級干部。1988年4月,在湖北省第七屆人大一次會議上再次當選為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1993年3月在湖北省第八次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又一次當選為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同時任院黨組書記。李其凡同志任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 12年,為湖北法院的各項工作作出了重大貢獻。他是湖北省第六、七屆人大代表,第六、七、八屆全國人大代表 , 中共湖北省委第四、五屆委員,中國共產黨第十一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1998年1月在湖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當選為湖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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